2024年深圳市水务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深圳普法 深圳市水务局
2024-06-07 09:42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深圳市“八五”普法规划,提升普法工作质效,深圳市水务局对照《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等要求,认真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深圳市“八五”普法规划,提升普法工作质效,深圳市水务局对照《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等要求,认真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普法责任机制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水务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普法工作作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明确分管局领导主抓普法工作,压实责任,落实到人。结合水务工作实际,依法行政、依法推进治水管水工作,反复强调普法工作要求。

(二)健全普法机制,加强制度保障

一是法制部门牵头、全局共同发力。局审批服务处(政策法规处)作为普法工作牵头处室,组织协调全局普法宣传工作,各机关处室在本处室业务领域、各水管单位在本单位管理范围认真开展普法学法工作。二是及时印发普法责任清单及工作要点。制定深圳市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每年印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三是将普法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切实做到整合资源、各司其职、覆盖全面,有效保证普法教育工作的有序推进和良好效果。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编制了《深圳市水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深圳市水务局外聘法律顾问管理细则》,同时根据上述文件制作了《深圳市水务局法律顾问工作量化任务清单》。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工作,保障依法行政深入持续开展。目前全局系统普遍建立了以局法制部门和公职律师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法律顾问咨询制度,推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就合同履行争议、信访和信息公开等涉法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法院审判活动,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二、立足本职,全面做好系统内学法用法

(一)建立完善党组及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

充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内容,明确学法重点内容、学习形式、学习频率,推动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讲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新时代新征程》课程。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1次。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开展集体研讨1次;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培训,邀请专家作《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分享;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认真落实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实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

(二)落实干部职工全员学法考试

一是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宣传活动,采用“自主学习+答题互动”的模式推动宪法学习“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二是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及培训讲座,并组织局系统公务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三是统筹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三、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社会普法宣传

(一)坚持立法与普法全过程结合

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公众征求意见程序。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法规的理解和认知。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以浅显易懂的语言阐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线上渠道及公众场所等线下渠道予以公布,促进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二)集中开展普法宣传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宣传月、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时段和节点,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目前已经形成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好家庭”评选、东江行、水文化大讲堂等品牌。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梳理权责清单,通过局门户网站、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事项依据。及时在公示平台公示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

(一)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

既沿用宣传标语、宣传口号、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媒介,又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深圳水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制作宪法、民法典和水务行业法律知识题库,分别面向公众和水务职工干部开展网络知识答题活动,得到热烈反响。二是组织开展“双周学法讲法”活动,在“深圳水务”微信公众号创新打造“水务普法系列”品牌栏目,推送41期普法推文,其中第13期推文获水利部“法治水利”公众号转发。

(二)加大以案普法工作力度

一是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工作,编制《水务法律事务典型案例分析汇编》,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积极引导管理人和管理相对人严格依法开展各项水事活动,不断提高水务普法实际效果。二是在“深圳水务”微信公众号“水务普法系列”品牌栏目中,通过以案释法对排水、水土保持、常见河道违法违规行为、常见水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普法宣传。三是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庭审视频,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三)普法与水行政执法相结合

一是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执法公示”专栏,公示行政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决定书等,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水务法律法规。二是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水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深度协作,协助市检察院办理东部过境高速公路水土流失公益诉讼案、宝安某企业违法排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该案为深圳水务领域首宗生态损害赔偿案)。三是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合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印发《深圳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保持对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破坏供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累计排查问题线索102条,立案查处58宗;由市河长办牵头,组织市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以及深圳海事局等执法部门开展3次打击非法采砂洗砂洗泥联合检查行动。四是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深入一线进行普法,向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就建设项目水务领域合规要点和执法过程中常见水务违法行为进行讲解。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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