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深圳普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07 09:42
摘要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打造人民满意交通为根本,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目标,积极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统筹做好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和行业法治文化建设,为法治交通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打造人民满意交通为根本,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目标,积极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统筹做好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和行业法治文化建设,为法治交通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一、推动普法责任机制建设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法规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法规处全体人员和各单位法务主管,形成架构清晰的普法组织网络及统筹协作的普法工作机制。

(二)落实普法责任,强化统筹规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普法工作指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确保全局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落实普法工作任务。结合每年普法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细化普法内容和普法责任,实现分类普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加大系统内学法用法工作力度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宣讲了《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十多部法律法规规章。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内法规的重要指示精神、《信访工作条例》等。2023年,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学习。通过“关键少数”率先垂范,在全局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二)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应出尽出”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由局负责人出庭应诉,法规处有关负责同志、办案单位有关分管同志、经办执法人员等参与旁听庭审,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公开课。庭审结束后局领导对案件进行点评,并提出工作要求,促进执法工作水平的提升。同时,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三)全体干部职工严格学。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督促考核,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一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2023年7月,举办新招录公务员初任培训班,设置法治政府建设课程。二是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学法,学考率在全市名列前茅。三是组织落实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并自创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四是邀请专家学者多次举办法治讲座,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等,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五是开展“送法律好书”活动。购买《信访工作条例辅导读本》《法治的细节》《政府信息公开一本通》《公民法律思维养成50讲:像法律人一样思考》等各类法律书籍共千余本。六是突出抓好一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组织30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大学习、大教育、大提升”全员综合培训活动,坚持“一月一法”“一月一会”“送法上门”等学法培训制度,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调查取证要点、文明执法用语等。

(四)完善公职律师制度。深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及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作用。修订印发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引》《法律审查工作制度》《合同管理办法》《复议诉讼办理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推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构建社会普法格局

(一)在制定政策文件中开展实时普法。政策解读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且同步关联。

(二)在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一是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将普法工作融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制作说理式执法优秀案例,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措施,减免责事项从33项增加到65项,切实让市民群众既看到执法的力度,更能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同时,对多次违法违规的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采取约谈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增强普法的精准性。二是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行业企业、市民群众现场体验执法,全年共开展“沉浸式”普法20余次。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监管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信息,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落实从业人员普法培训。积极组织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等普法培训。通过从业人员普法培训,帮助行业从业人员掌握安全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全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助力行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积极打造普法品牌。结合“无车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交通运输品牌活动,帮助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熟悉和掌握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一是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在交通管理所、超限检测站、公交场站、公交候车亭等场所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板和播放路政普法视频,不断增强社会公众保护路产路权意识。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特殊时段和节点,通过视频分析、现场问答等方式,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邀请专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专题培训会,讲清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管理要求、责任追究机制,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三是在每年世界无车日期间,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公交、客运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普法培训,大力宣贯行业法律知识,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职业意识、服务意识,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

(五)开展宪法宣贯主题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一是通过搭建展台、利用电子显示屏面向群众播放相关普法视频、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等向群众普及宪法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条款。二是开展“12.4”宪法公益广告宣传,印制宪法宣传海报,组织在公交车站、地铁站、机场、港口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场站张贴,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四、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

(一)充分利用交通媒体进行普法。充分利用地铁灯箱、公交车显示屏、出租车车尾等设施发布普法宣传公益广告,借助服务窗口、公交站台、汽车客运站、机场、港口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宣传标语、海报、普法微视频等方式,多批次张贴宣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反信息诈骗、禁毒等海报,播放了一系列宪法、民法典、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视频,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打造“互联网+普法”新模式。依托“深圳交通”“深圳交通运输执法”微信公众号及“深圳交通”官方微博,开展“法律法规及解读”“执法监督”“治超执法”“非法营运”等专题普法,定期发布普法简讯。2023年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交通”法律知识竞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短短5天时间答题页面总浏览量超10万次,参与答题人数超7万人次。同时,通过门户网站更新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示执法裁量标准,动态发布权责清单、监管信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深圳交通”微信公众号连续多年获评“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十佳政务微信公众号”,“率先建立公共大巴专营制度”入选深圳经济特区40年法治建设创新案例。

(三)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建立“互联网+以案释法”模式,通过“交通运输执法”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定期向社会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为群众明法析理、答疑解惑。编印《以案释法指导案例》《执法指引》《样板化案例》,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摄制西游系列《交通运输普法系列宣传片》以及动漫普法视频《执法君普法小课堂》,将典型案例动态化,让“以案释法”变得更形象生动。我局组织制作的《交通运输普法系列宣传片-西游历险记之车“患”》获得2023年广东省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铜奖。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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