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证故事 | 走失20余年被宣告死亡,当他回到亲人身边,还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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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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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他有一天回来了呢?总要为他留一份。

接到这一份特殊的委托时,公证员有些许惊讶,办理过形形色色的委托,甚少见到有人办理继承公证时,竟会考虑将一个“已被法院宣告死亡的人”纳入继承人范围。

走失的儿子,成了她内心一生的遗憾

李婆婆生育了五个子女,虽然养育孩子不易,但一家人也算幸福。然而人生无常,世事难料,1999年,儿子林某走失,此后的20余年,李婆婆再也没能见到他一面,雪上加霜的是,2000年,李婆婆的丈夫也去世了,短短两年,接连失去两个生命中十分重要的人,李婆婆的人生就此蒙上一层阴翳。2021年,李婆婆离世了,没能在有生之年找回走丢的孩子,成了她此生的遗憾。

五子女少一,盼哪日团圆

转眼时间便来到了2022年,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正式宣告了林某的死亡,从此,这世上只余四姐妹互相扶持陪伴。父母皆已去世,遗产的继承成了姐妹间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对于遗产的分配,姐妹们并没有纠结,一致决定将大部分财产交由最小的妹妹继承,唯有一件事,压在四姐妹心头。带着这个心事,她们来到了深圳市先行公证处。“我弟弟虽然走丢了这么多年,可万一哪天我们能团聚呢。母亲走了,但我们姐妹还在,这么多年,家里人一直记挂着他,妈妈也想他回家,我们得给他留一份呀!”四姐妹希望,若走失的弟弟有一天回来了,能重新分配母亲的遗产,也了了母亲生前的心愿。

林某已被宣告死亡,若撤销死亡宣告,重新分配遗产是否合理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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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规定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份特殊的遗产公证,凝聚了对亲人团圆的期盼

了解了林家的情况后,公证员设计了公证方案。

林家四姐妹就母亲的遗产分配,先按照协商的方案办理小妹的继承手续,然后办理协议书公证,协议书中写明现行遗产继承分配方案与未来发生特定情况时,按各方协商的分配方案执行。未来发生特定情况时,各方协商的分配方案如下:林某重新出现,且由法院作出撤销死亡宣告判决后,林家姐妹将重新分配目前所得的财产,如将某房屋过户至林某名下;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则由各方采取折价或补偿的方式处理。

法律宣告了林某的死亡

但在林某亲人的心中

始终希望

无论他身处何方

都能好好生活着

更期待着有一天

他能回到故乡

回到亲人的身边

而公证员设计的遗产分配方案

也以法律的形式

充分保障了各方的权益

编辑 杨茜雅 审核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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