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文锦渡边检站查获一起冒用他人证件非法出境案。
据悉,当天上午,旅客黄某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经文锦渡口岸旅检通道办理出境手续,民警发现旅客本人与所持证件人像照片极为相似,但面部细节、形象气质等存在细微差距。经询问判断该旅客存在冒用他人证件的嫌疑,执勤民警果断将其移交值班队领导进一步核查处理。
经调查,旅客黄某承认其所持用的证件为其双胞胎妹妹所有。鉴于当事人行为已构成冒用他人证件出境,文锦渡边检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黄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收缴其所持证件。
文锦渡边检站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冒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出入境旅客出行前,务必提前办妥出入境证件,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