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新纳统企业支持奖励类2023年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7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创业扶持
生效日期: 2023-12-04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加大惠企政策实施力度,助力企业发展,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新纳统企业支持奖励类2023年第三批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间安排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审核项目、拟受理时间、咨询人、咨询电话、申报网址

       新纳统企业支持奖励类开始受理,受理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咨询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755-23338192;申报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branch-hall?orgCode=055149988(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选择“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选择对应项目)。

       二、注意事项

       (一)相关操作指引已发布,请关注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公告(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9778727.html)。

       (二)申请时,请登录项目网址申报。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23332066)咨询。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四)预约办理:申请人通过预审后,需通过“i深圳”APP或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预约“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号办理,未预约不予办理。

       (五)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0日。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操作指引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4日

相关附件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操作指引.pdf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10.00(万元)
申报要求:
1、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新纳统企业,自纳统月度起算,一年内申报有效。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3、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4、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扶持政策:
深圳市龙华区商贸业和其他盈利性服务业“新纳统”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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