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三季度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45号)、《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工业经济接续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工信〔2023〕142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三季度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以往年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至少提前申报截止日3个工作日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三季度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2.企业申报端操作指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5日
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工业企业,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工业总产值达 1 亿元以上、且第三季度产值比2022年第三季度产值增速达15%以上(含15%),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申报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工业总产值(7、8、9三个月合计,计算方式为用快报数据1-9月工业总产值减去1-6月工业总产值)达 1 亿元以上,且第三季度产值比2022年第三季度产值增速达15%以上(含15%);
(四)数据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快报数据为准;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本资助项目采取网络填报和书面申请结合的方式受理,详情如下:
1.网络填报: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11月6日18时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
2.书面申请: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工作时间),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如有疑问,可拨打官方电话0755-8810134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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