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从以往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在距离申报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2.企业申报端操作指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4日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项目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1.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
2.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条件:
企业2021年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0亿元和1000亿元及以上。企业2021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0亿元的企业奖励300万元,首次突破500亿元的企业奖励1000万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的企业奖励2000万元,一次性突破多个档次,按照最高档次标准予以奖励。(数据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2021年1-12月快报数据为准)资助方式为事后资助,最终资助金额和比例根据预算安排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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