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深府〔2019〕2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19〕4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4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以往年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至少在申报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附件: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2.企业申报端操作指引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9日
基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
2.申报单位不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申报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4.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
5.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6.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布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和本申报指南的要求。
7.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购买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工具资助项目。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22年购买集成电路设计专用EDA软件工具,按实际发生费用(不含税)给予最高20%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2.芯片应用推广奖励项目。
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单款芯片2022年销售金额(已到账)500万元以上,按该款芯片2022年销售到账金额给予最高10%的奖励,单款芯片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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