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4-30 15:07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科技创新
生效日期: 2024-02-19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市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创新、推广和应用,推动我市制造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首”工程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1〕2号),我局决定组织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助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剔除2023年度已资助产品)(见附件2)的要求。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6日18:00时;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5日18:00时(工作日时间)。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涉及15个大类90个小类产品。如按照《申报指南》申报项目涉及该目录。请于2024年2月19日-2月23日期间联系我局装备工业处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预约查看纸质版目录。具体经办人需为企业法人或员工。有关材料如下:

(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四)经办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五)经办人联系人方式(名片等)。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请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xxcyc@gxj.sz.gov.cn,并及时联系我局装备工业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88102095)确认查收。经审核通过后由我局工作人员通知企业来访时间,企业按市民中心来访要求预约来访。

五、咨询电话:88102095。

特此通知。

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2.相关目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9日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1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 2.2022年2月19日至申报指南发布之日止实现销售和量产,符合首台(套)目录的装备产品。 3.实现销售是指能提供装备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到账凭证且到款额须占售价的60%(含)以上、用户收货凭证、验收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完整销售行为的佐证材料,其中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到账凭证需相互印证(如相关材料不对应,经审计确认后视为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量产是指该装备产品已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同类型系列装备产品已经签订第二台及以上的订单或销售合同。 4.申报单位具有实授的相关装备产品关键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并具有清晰的所有权。 5.申报单位守法经营,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成套装备产品的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及系统的自主化率(即成套装备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采购国产化的关键设备、零部件、系统价值量占关键设备、零部件、系统价值量的比例)必须达到70%以上。 7.装备产品的申报单位与销售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申报多个项目的(包括往年获得资助的首台(套)项目),所用核心发明专利不存在重复使用情况(核心发明专利只能使用一次)。 8.同一装备产品不得在市政府多个部门申请;已获得市级政府财政资金资助的同一装备产品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扶持政策:
资助金额不超过规定期限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销售额(不含税)的30%,单个企业可申报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套、台、件、批分类严格按照首台(套)目录中产品单位的分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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