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金融机构办公用房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创业扶持
生效日期: 2023-04-21

各有关企业:

2023年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金融机构办公用房补贴项目将于近期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至2023年5月10日18:00。

二、申报网址:项目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在线申报,网上申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

三、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

(一)本项目扶持对象为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在2016年1月1日后(其中前海注册企业2017年1月1日后)在辖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属于《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金融机构办公用房补贴项目操作规程(2023年度)》(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第一条中所列机构类型的企业。

(二)本次租赁社会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我中心将对申报项目开展实地核查和资料审核工作,请各申报单位按《操作规程》要求另行准备整套纸质申报材料供核验和存档。

(四)详细指引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认真阅读项目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申报。在注册登录中遇到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政策咨询电话:26667991)。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0日

相关附件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金融企业办公用房补贴项目操作规程(2023年度).doc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1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1.为在南山区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并在2016年1月1日后(其中前海注册企业2017年1月1日后)在辖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2.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并在南山区汇总或部分汇总纳税; 3.未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的企业。 4.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5.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租赁社会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扶持政策:
1.购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3000元/平米的标准分3年获得相应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 2.租赁社会办公用房补贴:在南山区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获得相应房租补贴,每年最高500万元。入驻经市、区政府认定的产业基地或金融重点楼宇,5年内给予房租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500万元;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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