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开通金融机构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0-09-28

各有关企业:

2020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金融机构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现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0年9月28日9:00至2020年10月21日18:00。此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在收到系统短信通知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网址: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

三、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

(一)本项目扶持对象为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在2016年1月1日后(其中前海注册企业2017年1月1日后)在辖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属于《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金融机构办公用房扶持项目操作规程(2020年度)》(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第一条中所列机构类型的企业。

(二)本次租赁社会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时间范围为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我局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开展实地核查和资料审核工作,请各申报单位按《操作规程》要求另行准备整套申报材料供第三方机构核验和存档。

(四)详细指引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首页演示内容,并认真阅读项目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申报。在注册登录中遇到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政策咨询电话:26542931)。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8日


附件:

1.附件1:金融机构办公用房扶持项目操作规程2020.docx

相关附件
附件1:金融机构办公用房扶持项目操作规程2020.docx
基本条件:
扶持标准 (一)购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可按3000元/平米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贴(以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每年最高1000万元。获得本条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二)租赁社会办公用房补贴。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在南山区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房租补贴,每年最高500万元。对入驻经市、区政府认定的产业基地或金融重点楼宇的,5年内给予房租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500万元;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250万元。 (三)每家企业原则上只能享受以上一项扶持政策。 (四)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适用范围:
申报要求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在2016年1月1日后(其中前海注册企业2017年1月1日后)在辖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属于《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金融机构办公用房扶持项目操作规程(2020年度)》(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第一条中所列机构类型的企业。 2.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并在南山区汇总或部分汇总纳税; 3.本次租赁社会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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