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2-07-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科规〔2022〕2号)及《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深龙科规〔2022〕3号)相关规定,我局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及条件

1、2020年认定的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2019年认定未获得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国高企业。

3、2019年、2020年认定后迁入龙岗区的国高企业须在龙岗区注册满一年。

二、申领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1、在i龙岗录入账户信息。为方便各单位申报,我局制作了《龙岗区国高认定扶持项目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请按照要求录入。

2、关注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官网(http://www.lg.gov.cn/bmzz/kjj/)通知公告发布的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的公示名单。

三、申领时间及要求

1、企业须在7月20日-8月19日内登录i龙岗录入信息。

2、待公示后再邮寄相关资料。

3、申领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且按照统计法规的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请未填报统计基本信息的申领单位,在申报前到所属街道经服办填报统计信息。

4、2021年认定的龙岗区高新技术企业将在下一批次开放填报,具体时间待定,请勿在本批次填报。

5、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咨询0755-28930852,谢小姐;0755-28947982,马小姐。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7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龙岗区国高认定扶持项目-操作手册.doc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且按照统计法规的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 申报对象应为2020年认定的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认定未获得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国高企业。此外,还需注意,2019年、2020年认定后迁入龙岗区的国高企业须在龙岗区注册满一年。
扶持政策:
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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