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发展环境
生效日期: 2021-07-01

各有关机构:


为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19〕10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市级双创示范基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场所和配套服务的生产经营载体。此次认定名额有限,优先认定一批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规模大、入驻企业数量多、创新创业辅导服务能力强、公益服务示范性突出的产业载体。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不参与此次认定。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途径。


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按照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端手册(附件4)操作,步骤如下: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在线填报申请书,通过该系统打印申请书纸质文件。


(二)受理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30日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7月5日9:00至8月2日17:00(注: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系统将不能再修改,收文窗口不再受理材料)。


(三)具体要求。


市级双创示范基地认定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有关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和咨询电话等详细信息参阅《2021年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申请指南》(附件1),有关评审标准参阅《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仕周,电话:82975872;李开城,电话:83569971。


技术支持:25331219、25331220。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申请指南


2.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审指标体系


3.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承诺书


4.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端手册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附件
附件1-4.zip.zip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基地的运营管理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2年以上。 2.小微企业基地的建筑总面积在3千平方米以上,基地入驻小微企业不低于30家,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入驻小微企业数占80%以上,且符合我市产业定位。创客基地的建筑总面积在1千平方米以上,入驻创业团队不低于30个,创业团队应由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成果,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创业目标。 3.创业基地内应规划有相应的公共配套空间和设施,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占创业基地总建筑面积的比重应不低于2%。 4.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 5.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免费或低收费服务活动场次(包括各类培训、论坛、会议、沙龙等活动)占全年服务场次的20%以上,年服务企业不少于150家次。 6.持续诚信合规经营。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运营条件: 1.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2.基地运营管理单位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 3.基地具有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 (三)具备以下服务功能中的4项及以上,并达到一定的服务水准: 1.信息服务。 2.创业辅导。 3.创新支持。 4.人员培训。 5.市场营销。 6.投融资服务。 7.管理咨询。 8.产业共性服务。 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可以包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每场活动服务企业不少于10家。
扶持政策:
(一)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或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 (二)优先获得市财政专项资金相关奖励或补贴。 (三)优先承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主办的相关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计划或成为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或企业帮扶基地。 (四)在园区拓展、服务基地建设、服务资源对接等方面获得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的重点支持。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