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第三批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生物科技专项)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分类: 科技创新
生效日期: 2021-06-21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第三批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生物科技专项)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6月18日-2021年7月9日(截止24:00)。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在科技业务系统中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并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二、申报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本项目拟立项资助时,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我委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相关附件
附件1:2021年第三批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申请指南.docx (2).docx附件2:2021年第三批技术攻关重点项目课题指南.pdf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docx.docx附件4: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模板).docx.doc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800.00(万元)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属于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须满足证书发证年度为2018年、2019年或2020年的条件。若牵头单位属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则证书在受理结束之日之前须仍在有效期内。 (2)同一个法人单位只能牵头申请1项本批次的技术攻关重点项目。本年度已承担或申请未办结的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不得再次申请。2020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牵头单位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3)若牵头单位在2020年度营业收入少于1亿元,则参与单位中须有至少1家企业满足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及以上的条件。国内(含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4)申报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总额。 (5)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如果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6)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已承担2018、2019年、2020年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批次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申请的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的主要成员人数须大于或等于合作单位人数,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
扶持政策:
单个项目可获得最高800万元的资助。项目资助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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