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1-06-03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17日(截止至24:00)。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获得资助的申报单位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于我委网站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1年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请指南.docx.docx附件2:首批启动建设培育的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清单.docx.docx附件3: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模板).doc.doc附件4:深圳市首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培育实施情况(模板).docx.docx附件5: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模板).doc.doc附件6: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doc.doc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3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一)在本市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二)在申报领域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处于市内领先、省内先进地位; (三)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近五年内,在申报领域主持或者参与过国家科技计划(行业专项)临床研究项目、课题;或者主持过省级临床研究相关的科技计划项目; (四)在申报领域取得药物或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资质; (五)配备专职科研人员; (六)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在申报领域拥有专有科研用房面积7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的现值不低于700万元(含); (七)在申报领域具备开展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能力及平台; (八)已搭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研究网络; (九)所有成员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扶持政策:
最多支持7个市级临床中心组建,单个市级临床中心最高资助总额为3000万元,实施期限为3年,分年度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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