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优势企业落户及发展激励制度,促进新区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开展2021年第一批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5309室,联系电话:0775-28333241。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3.2021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项目申报指南(认定扶持类)
4.2021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项目申报指南(落户扶持类)
5.2021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项目申报指南(经营奖励类)
6.2021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项目申报指南(用房补贴类)
7.2021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项目申报指南(园区改造类)
8.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项目申请书(2021)
9.承诺书(参考模板)
10.新引进总部企业承诺书(参考模板)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1年1月15日
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可分阶段获得上一年度对大鹏新区财政贡献的50%作为落户奖励。每年奖励上限为3000万元,总额最高6000万元。
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可分阶段获得对大鹏新区财政贡献相对于上一年度增量部分的30%作为经营奖励。每年奖励上限为1000万元。
在2017年1月1日后曾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可按最高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助(第一、二年各拨付30%,第三年拨付40%)。总部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为200万元。高成长性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为100万元。
申请租用大鹏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可享受租金3到5折的优惠。申请租用除大鹏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外的总部办公用房,可在前三年,按实际租金的50%-70%,对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25元予以扶持。对高成长性企业,资助金额最高为50万元。
旧工业区改造升级为区级总部和高成长性企业基地的项目属于拆除重建类的,按新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改造方园区改造补助,最高1000万元;属于综合整治或功能改变类的,按改造后的办公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改造方扶持,最高200万元。对占地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额外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前期费用支持。
将旧工业区改造取得办公用房并自用的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按该企业实际办公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旧工业区改造补助。总部企业最高资助200万元。高成长性企业最高资助100万元。
拥有经大鹏新区认定的总部企业或高成长性企业超过2家的产业园区对园区停车场、电梯、电力设施、食堂等公共设施实施新建或更新改造的,可最高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方园区提升补助。拥有总部企业最高可补助200万元。拥有高成长性企业最高可补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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