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2020年度“鹏程计划”优秀人才认定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生效日期: 2020-11-09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认定培养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认定工作。请申请人对照附件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提交方式:纸质材料交至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6楼组织人事局人才工作科1610室,同时将纸质材料扫面件存放于u盘中一并提交。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黄美娟,联系电话:0755-28333962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认定培养实施办法

2.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申报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认定培养实施办法.pdf

2.附件2: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申报表.docx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认定培养实施办法.pdf附件2: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申报表.docx
适用范围:
三、申报条件 “鹏程计划”优秀人才除应符合认定标准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5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自主创新能力强,职业道德良好,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近5年在专业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申请时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四)鹏程优秀专家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除外),鹏程菁英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鹏程后备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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