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生效日期: 2020-07-17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发展战略,根据《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13号),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支持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科技服务业的需求,以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能级为重点,提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公共服务,建设具有开放性、公共性、资源共享特征,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公信度高的服务平台。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8月7日18时(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8月14日17时(工作时间)(注: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3.补正材料受理时限:需补正材料的,应当在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前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申报;

4.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注: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预约指南:“i深圳”APP或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疫情期间,请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项目申请指南

2.《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撰写提纲

3.服务平台2018、2019年度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项目清单

4.服务平台实际投入清单

5.服务平台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清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7日
相关附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附件1(1.1).doc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附件2(1.1).doc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附件3(1.1).xls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附件4(1.1).xls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附件5(1.1).xlsx
基本条件:
(一)建设单位是在本市行政区域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建设单位具备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相关资质(资格)。 (三)建设单位持续诚信合规经营,不存在以下情形:1年内被行政机关处以单笔5万元(不含本数)以上50万元(含本数)以下罚款;3年内被行政机关处以单笔50万元(含本数)以上罚款;被行政机关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被列入国家、省、市相关失信名单;有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四)服务平台位于本市且运营两年以上,实际投入额不低于2000万元,上年度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五)服务平台服务业绩突出。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服务收入稳定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上年度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150家。 (六)服务平台拥有高水平的的专业人员队伍。从事专业技术服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80%。 (七)服务平台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八)服务平台具有完善的运行机制。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服务流程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明确。
适用范围:
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科技服务业的需求,以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能级为重点,提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公共服务,建设具有开放性、公共性、资源共享特征,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公信度高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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