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月1日开启2024南海伏季休渔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秦绮蔚
2024-04-26 21:11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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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深圳所属的南海海域将进入持续3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

5月1日起,深圳所属的南海海域将暂时告别繁忙的捕捞作业场景,进入持续3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届时,深圳将开展多部门参与的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每片海域都能得到休养,守护渔业资源繁衍生息。

南澳渔港。

记者从深圳市海洋发展局获悉,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深圳所属的广东省管辖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海洋伏季休渔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共3个半月。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蛇口渔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中国海警局统一部署,南海伏季休渔间,深圳将开展多部门联合参与的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明确为八项主要任务:协同联动强化船籍港休渔管理;持续发力抓好专项(特许)捕捞监管;以巡促防开展海上常态化检查;多措并举加强重点水域管控;追踪盯紧重点船舶和特殊群体;以岸控海强化渔港码头监管;严厉打击快艇涉渔违法活动;串并深挖打击涉渔犯罪行为。

渔船安全检查。

目前,深圳市海洋发展局正组织相关单位落实伏季休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进一步强化伏季休渔监管,严查重处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

渔船安全检查。

(图源: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王敏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秦绮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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