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外甥正月理发舅舅去世成被告”词条登上热搜。据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报道,该事件发生于2002年大年初二,事件中的外甥正月初二去理发,当晚舅舅遭遇车祸去世。舅妈因此控告外甥“故意杀人,赔100万”,遭法院驳回。
报道称,大年初二,外甥刘兵发型过于邋遢遭到舅舅批评,两人遂发生争吵。之后,刘兵马上就出门前往理发店理发,理完发后,刘兵与朋友参加聚会。
第二天,刘兵得知舅舅在前晚酒后骑车时发生车祸去世了,立刻前往吊唁。可是,舅妈发现刘兵理发后,两人发生激烈冲突,舅妈扬言要到公安局告他故意杀人。
据报道介绍,舅舅后事办完后,舅妈还曾找到一位“大仙”。“大仙”称刘兵明知当地“正月理发死舅舅”的习俗,仍然去理发,必然导致舅舅不能释怀,晚上喝酒比平时醉得快,因此出车祸,构成间接故意杀人。舅妈去公安机关控告刘兵间接故意杀人未果后,又将刘兵诉至法院,要求刘兵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赔偿100万。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者舅舅车祸原因是酒驾导致意外,与被告者理发无关,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舅妈的诉讼请求。
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实际是源自清朝汉人思念明朝而在正月不理发的习俗,是“思旧”的谐音,演变成了“死舅”的误解。民间习俗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应该弘扬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习俗,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绑架人。
那么“正月理发死舅舅”这一说法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据科普中国资料显示,早在满清入关时,为了平四周守中原,要求汉民把头四周剃干净中间留一辫子,引起汉民的不满。于是,有人以“正月里不能理发”来表达对前朝的思念,实为“思旧”,为了掩人耳目,讹传为“死舅”,于是流传至今。
而更古一点的《帝京岁时纪胜》则说,当时北京:“五月多不剃头,恐妨舅氏”。时间大是不同,措辞也是“妨舅”。
也有说法称这句话因民国时期颁布的“剪辫令”而起。1921年1月,“剪辫令”发布。经过清朝200多年统治,留辫子成为很多人的习惯,不愿意剪。“剪辫令”实施恰逢正月,于是“剃头思旧”传成了“剃头死舅”。
所以,“正月不能理发”这一说法本身非但对人体健康没有任何影响,与舅舅也根本没有关系。只不过,“正月理发死舅舅”已经成为了深入人心的习俗,有些人为了避免一些家庭矛盾,也选择遵从。但随着时代发展,过年后的开工、开学时节反而会有理发高峰期,大家还是选择从自身实际需求出发,对于传统习俗说法我们还是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综合来源:央视网、科普中国、极目新闻、上观新闻、新华网、北京日报)
编辑 秦涵 审读 伊诺 二审 关越 三审 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