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编辑 肖邦昊
“那天在电梯里刷手机,支付宝突然自己弹出来了。”近日,网友张女士(化名)报料称,自家小区的电梯里,突然出现了很多支付宝的“碰一下”设备,“光一部电梯就装了3台”。
读特新闻记者发现,这是支付宝与分众传媒的合作,在小区和写字楼的电梯内大量安装带有NFC的设备,当乘客持手机靠近该设备便会弹出支付宝的领红包页面。然而,这种引流跳转广告的形式引发争议,网友提出对隐私和财产安全的担忧。
网友吐槽电梯内装满了“碰一下”设备。(图片来自网络)
电梯被“碰一下”包围
记者实测:不碰也弹窗
“未经我们业主同意,一夜之间小区的电梯里全装上了‘碰一下’设备。”张女士表示,设备出现后在业主群里引发了热议,物业则表示对此不知情。“擅自闯入小区单元楼安装电子广告,是否属于非法小广告?”业主对此提出疑问。在居民的反对下,该小区的“碰一下”设备被全部拆除。
电梯里的“碰一下”究竟是什么?8月6日,读特新闻记者在深圳某写字楼里也发现了该设备。这栋写字楼内共有6部电梯,每部电梯装有3台“碰一下”,围绕在电梯的三面轿厢壁上,安装高度与人站立时持手机的高度相近。设备上印有“碰一下 抢红包”和“解锁手机 开启NFC”等文字,以及分众传媒与支付宝的Logo。
记者在深圳某写字楼内看到的“碰一下”设备,有两种样式。
读特新闻记者分别用苹果手机和安卓手机进行了测试。在解锁状态下,即便苹果手机未贴近“碰一下”设备,仍然弹窗跳出了打开支付宝的提示,目测距离约15-20厘米。而安卓手机的触发距离较短,在5-10厘米。不同于苹果手机,安卓未进行弹窗提示,而是直接跳转到了支付宝App。
记者用苹果手机实测“碰一下”。
“上下班高峰期,电梯里人很多,有几次无意识靠近这个设备,就弹出了广告。”一位上班族表示。如何确定乘客是主动“碰一下”,还是被动跳转广告?在分众传媒官方发布的“碰一下”解读文章中提到:“设备触发条件严格,必须同时满足‘手机主动解锁+1厘米左右精准贴近’,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快速掠过感应区不会有反应。”而这与记者实测结果并不相符。
薅羊毛还是被薅隐私?
支付宝称不涉及支付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碰一下”设备陆续进驻各地的写字楼和小区,目前已经在北上广深等全国20多个城市上线。
读特新闻记者 林嘉嘉 摄
此举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褒贬不一的讨论。支持的网友认为“坐电梯还能领红包”,有网友持观望态度,提出“这是新型诈骗吗?”“好怕碰一下,钱不见了。”“以后会跳转到广告页面吗?”等质疑,更有小区居民持反对意见,向物业投诉要求拆除。
网友对此褒贬不一。
据悉,“碰一下”设备的背后是NFC技术,作为一种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NFC能够使电子设备在非接触式条件下进行点对点数据传输,距离通常在10厘米以内。去年7月,支付宝推出基于NFC的“碰一下”收款,在线下商超广泛应用。而将“碰一下”推广到电梯里,公众的接受度则远不如消费场景。
面对网友质疑,支付宝官方则回应称:“这个设备只能领取红包和优惠券,不涉及支付,也不涉及用户隐私信息。”承诺保障用户资金安全。
关于小区电梯广告收益的问题也引发争议。记者注意到,全国不少小区在微信公号发布了“电梯广告位续签”等公告,提到将安装“碰一下”设备。杭州一小区还公示了广告屏与“碰一下”的收益:每台800元/年,共80台,总计64000元/年,并写明广告收入将纳入小区公共收益。
某小区发布的“碰一下”广告收益。
“碰一下”抢红包属于广告性质
小区内投放需征得2/3业主同意
“碰一下”领红包是否属于弹窗广告?未经业主和住户同意安装这些设备,是否合规?广告收益应如何分配?
对此,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胜春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定义的“商业广告活动”,红包、优惠券属于诱导性营销手段,通过用户领券后的消费行为,品牌方与支付宝实现流量变现,具备广告目的。“跳转至支付宝领红包页面的本质是商业推广。”
而对于误碰导致弹窗及跳转广告问题,目前针对“碰一下”暂未发布明确触发条件的相关规定。不过,2023年工信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规定,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
针对小区电梯内投放的“碰一下”设备,李胜春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电梯属业主共有部分,利用共有部分营利需经业主共同决定,需征得2/3以上业主同意。针对电梯广告收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经营可处5万–20万元罚款。利用共有部位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仅可收取合理管理成本(通常≤30%)。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伊诺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郑蔚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