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员成功调处一桩16年前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2023-12-1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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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按照今昔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赔偿总额相差近百万元。近日,龙岗法院横岗法庭应交警部门委托,指定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妥善化解了这桩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事故发生在2007年,司机张某驾车与一横穿公路的行人相撞,行人送医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张某与行人对事故负同等责任。事发时行人身上没有任何可表明身份的物品,限于当时技术手段,交警部门一直未能找到他的家人。15年过去,经过大数据排查比对,交警部门终于找到了死者父母,他们的亲缘关系有司法鉴定报告证明。

交警部门组织当事双方进行沟通,希望尽快解决这桩“悬案”,然而随即出现的巨大“鸿沟”却远远出人意料。由于事故已很久远,相关法律法规、事故赔偿标准都已发生变化。若按当时标准赔偿,司机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已足够弥补死者家属的损失。但死者家属坚持按现行标准索赔。若以现行标准计算,赔偿金额与16年前相差近百万元,除去保险部分,司机张某还需拿出数十万元。因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过大,交警部门的调解陷入了僵局。

由于龙岗法院的道路交通事故类纠纷主要归于横岗法庭进行专业化集中审理,交警部门便委托横岗法庭介入调处。横岗法庭指定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并要求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实,争取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鉴于这桩纠纷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法官紧扣事故双方争议焦点进行细致研究,并梳理多年来法律法规发生的变化,然后与调解员仔细讨论调解方案。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与交警部门不断地协调双方进行沟通,把十余年来法律法规的变化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清楚,将法理情有机融合,把利弊得失分析透彻,尽最大努力使双方的差距一步步缩小。

一个多月过去,在法官、调解员、交警部门的不懈努力下,终于,除去保险公司应当赔付的部分,事故双方当事人率先达成了和解协议,司机张某和死者父母均心悦诚服,横岗法庭予以司法确认。司机张某按照法庭要求,在最短时间内依照协议向死者家属赔付完毕。

这宗跨越16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由于有法院促成事故双方和解在先,以此为契机,目前保险公司与受害人家属正在积极处理赔付相关事宜。

编辑 温静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桂桐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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