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商会(协会)” 深圳龙岗法院持续探索民营经济纠纷“最优解”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裴红军
2023-11-10 15:55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这个调解真好,高效便捷,还担心会耗费人力物力,现在不用打官司就能把问题解决。”解决了烦心事的坪地街道商会某会员企业负责人王先生由衷感概,由此受益的社区居民也纷纷点赞。

“这个调解真好,高效便捷,本来还担心会耗费人力物力,现在不用打官司就能把问题解决。”解决了烦心事的坪地街道商会某会员企业负责人王先生由衷感慨,由此受益的社区居民也纷纷点赞。

原来,王先生将某房屋出租作厂房,因产生噪音遭周围居民投诉,但与承租人协商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事宜未果,请求商会进行协调处理。了解情况后,龙岗法院第一时间指派坪地法庭罗晓芳法官指导调解。经商会调解员与法官持续调解,承租方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王先生补偿其一个月租金。

高效便捷、省力省心,王先生的“商会调解初体验”正是龙岗法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的生动实践。2022年10月,龙岗法院在坪地街道揭牌成立全市首个商会调解指导中心并逐步在全区全面铺开,今年1-10月,龙岗法院指导商会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09宗,共计1572万元。

发挥“桥头堡”作用,将纠纷化解在前端

如何让商事纠纷高效率、低成本化解,是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商会会员中有不少的中小微企业,买卖交易往来频繁,逾期付款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通过诉讼方式追回货款,往往时间长、成本高。

某会员企业在一起货款纠纷中,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申请商会介入调解。商会介入调解后,指导法官与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对账,高效确定应付货款金额和违约金。同时,考虑到付款方资金周转困难,调解员提供减免利息、分期支付等多个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指导法官第一时间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会员企业成功追回货款。“我做企业多年,曾经历过商事诉讼,深感商会介入调解是一件幸事。”该会员公司负责人表示。

“一开始,很多企业是对商会调解是不了解、不信任、不接受的,担心只是程序空转。现在,法官专业指导加上我们调解员专业调解,他们便主动请求商会介入调解了。”坪地街道商会黄耿嘉调解员欣喜地说。

继在全区所有街道成立商会调解指导中心后,今年7月龙岗法院又分别与区生态环境产业协会、电子行业联合会、物流商会、交通运输协会等签署《关于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框架协议》并成立调解指导中心,“法院+商会(协会)”多元解纷合力成效日益凸显,推动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传授“匠艺”心得,培育基层解纷力量

“我们经常会给商会、协会的调解员们进行培训,传授调解技巧,培育好基层解纷力量。如果收到适合商会、协会调解的案件,通常都会委派给他们进行调解。”龙岗法院坪地法庭庭长曾友林说道。

在一起会员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协会接受委派后迅速开展工作,多次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积极寻求谈判空间,找准机会促成和解。“在调解的过程中我发现,当事双方还涉及一起执行案件。根据之前培训的知识,我就想到其实这两个案件可以一并调解,提高调解效率。”协会调解员解释说。

在该项调解中,协会调解员不但尽力做好诉前调解工作,还主动承担执行调解工作,督促被执行方履行给付义务。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谅解并签订和解协议,长达一年多的纠纷“拉锯战”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为培育好这支基层解纷队伍,自商会、协会调解指导中心成立以来,龙岗法院针对调解员开展多样化、专业化业务培训,构建“菜单式培训”机制,针对调解需求、纠纷热点难点,依托“龙法大讲堂”等平台线上、线下举办20余场以案释法、调解观摩等专项培训活动,邀请法官、调解能手等传授“匠艺”,培育基层解纷力量,提升基层矛盾吸附化解能力。

曾友林介绍,“今年5月,坪地法庭联合坪地街道举办‘坪调学塾’首期开班培训讲座,由实战经验丰富的法官对街道调解员开展专业培训,重点直击调解实务中的难点、盲点和痛点,收到了很好的反响。”

打造“云端”平台,提高调解工作效率

刘某是环保企业负责人,由于企业承接的项目到期,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但是好多人不愿意换地方工作,就投诉公司,甚至已经影响到我们正常经营,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来找商会帮忙了。”刘某说道。

在收到该企业的调解请求后,对劳动法律法规还不够熟悉的调解员来到商会调解室,这里放有一台直接连通龙岗法院的显示器,可以在线联系龙岗法院请求法官指导调解。

“法官分析了劳动法律法规关于调岗的有关规定,并给出专业指导意见。整个沟通过程及时又顺畅,很方便。”商会调解员这样说。据了解,在调解期间,法官还可以通过视频连线“现身说法”,为调解增加权威性和公信力。

根据法官的指导意见,商会调解员向劳资双方提供同类纠纷的裁判案例,并结合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劳资双方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给予劳动者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至此,该纠纷顺利化解。

这是龙岗法院进行资源共享、业务共享,增强调解工作专业效能的举措之一。龙岗法院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化平台在线开展诉调对接、司法确认、业务培训等工作,探索建立与市区工商联、商会、协会“总对总”在线调解机制,通过平台共建、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方式,实现卷宗线上流转、调解云上见面、结果在线确认。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龙岗法院审查后,依法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司法确认裁定书等,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依法转入审判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龙岗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积极探索“法院+商会(协会)”“专业化审判+专业化调解”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是龙岗法院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有助于实现法院、商会(协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关越 三审 万晖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裴红军)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