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奋力打造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乡村全面振兴示范样板贡献检察力量。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贯彻执行《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规定,深汕检察院制定了《行动方案》。据了解,《行动方案》围绕区、镇、村三级共制定30条措施,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高质效履职办案服务保障深汕新型城镇化和高质量发展道路,推进以车聚产、以产兴城、以城带乡、以工哺农、产城乡融合发展。
《行动方案》强调,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依法妥善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合作区的农村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依法严惩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大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对合作区饮水安全、消防安全、农村自建房安全等城乡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切实防控企业法律风险、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还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确保党建工作与检察履职助力“百千万工程”深度融合、精准对接; 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意识,加强与各行政部门、各镇村的协作配合,强化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案件快速办理、行刑衔接、法治宣教、社矫监督,把“百千万工程”工作抓深抓实;注重典型案例的培育和打磨,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传播检察声音,树立检察形象,不断提升群众认知度和满意度,形成深汕检察特色品牌。
(图片来源:王沐)
编辑 温静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桂桐 三审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