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调研行·改革开放篇⑤ | 深圳法院: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张燕 张玮玮 池婷 李铭赫 赵鑫 /文 李忠/图
2023-10-11 07:25

金秋时节,丹桂飘香,美丽的莲花山畔,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级法院)办公大楼静静矗立。

从这里,深圳的法治建设者先行先试,率先形成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诚信市场主体经济再生、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推动一项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清单任务从“纸面”落实到“地面”,从深圳推广到全国。

9月21日,由市委宣传部组织策划的“高质量发展调研行”第二季“改革开放篇”主题宣传活动,第四站走进市中级法院。来自驻深央媒、省媒以及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等主流媒体、专家学者、代表委员组成联合采访调研团队,通过实地走访司法改革展厅、“优化诉讼前端”综合性改革指挥中心,与一线审判人员深入交流,近距离感受深圳法治的改革热度与创新气息,探寻鹏城法治前行的精神与力量。

自2020年10月11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发布,三年来,深圳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与“双区”建设、“双改”示范等重大国家战略一体推进、整体落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稳增长稳预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通过打造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稳健推进个人破产制度改革,统筹推动涉外涉港澳法治协作和交流,绿色司法绘就可持续发展底色,用法治创新手段破解高质量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助力深圳成为全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劲的区域之一。




一线调研

聚力改革创新 勇于先行先试

深圳法院: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调研行”第二季第四站走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示范,深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深圳陆续获评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等国家级称号,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最重要的保障无疑是深圳实施最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

为服务保障深圳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市中级法院密切关注数字经济时代下新兴信息传播途径和商业竞争模式,率先构建具有示范价值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机制。2022年4月22日,市中级法院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首次对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内容作了体系化梳理,有效回应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依法获取和平台治理等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并连续两年发布数字经济典型案例,全力推动深圳打造全球数字先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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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对话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旭光: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方面有诸多全国率先之举。深圳法院破产制度改革荣获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深圳法院改革动力为何如此强劲?如何在改革中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

近日,“高质量发展调研行”联合采访调研团队走进市中级法院,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邝肖华受访介绍了深圳法院改革发展的最新进程与成果,并表示,“建院41年来,司法改革不停步,我们坚持做‘排头兵’,做引领者。在改革的‘破’与法治的‘立’之中,为深圳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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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视角

市人大代表李天昊:

法治改革帮助深圳进行“自我体检”

“作为深圳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市中级法院始终坚持与国家法治建设脉搏相一致、与特区发展需求相适应,在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分工不断细化,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市中级法院法官认认真真办理好每一个案件,打造了一个个标杆性案件,为推广社会主流价值观发挥了重要作用,让市民的生活更有尊严,更有质量,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贡献‘深圳样本’。”深圳市人大代表、市中医院学苑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李天昊说。

李天昊表示,近年来,市中级法院积极推动法治改革,创新推行“一号通办”平台,为群众表达涉诉诉求提供便利。“‘一号通办’平台大大提高了法院解决民众诉求的工作效率,打通了部门、区域之间的壁垒,也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了便利。深圳法院能够有效地回应民众诉求,也有利于法院及时发现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修复,让问题在萌芽之初就得以解决,从而促进机制优化,推动民生的高质量发展。在我看来,一座城市就像一个人的身体,民众诉求就像是身体时常出现的小症状,而‘一号通办’平台就能够帮助这个人敏锐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自我体检和修复,保证身体的健康。作为一个深圳市民,深圳法院工作机制的不断创新,也让我在面对问题和困难时更有安全感和信心。”李天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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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角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财税研究专家李鑫钊:

高质量法治助推深圳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近年来,深圳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对照落实,细化具体措施,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此同时,市中级法院以办案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为切入点,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和内部管理机制开展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法治层面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李鑫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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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旭光: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深圳在未来要率先形成全面彰显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环境,持续提升司法审判的质量。这要求我们不断地打造‘公正司法’的深圳质量、深圳标准和深圳品牌,形成有利于企业家创新的要素市场体系。企业家的创新能力对于衡量营商环境的优劣是非常重要的指标。”宋旭光认为,司法是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的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应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不同所有制企业,让市场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其中,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探索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则尤为重要。“深圳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全国来讲是排在前列的,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利于高科技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的创新的。”宋旭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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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心声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孙卫宁:

办案质效人民满意度双提升


孙卫宁认为,深圳法院在优化诉讼服务方面的创新值得称赞,如积极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通过建立在线诉讼平台、推广电子送达、网上立案等方式,简化了诉讼流程,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孙卫宁表示,深圳法院的司法改革实践充分体现了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不懈追求、致力于推动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决心和行动以及对创新和科技应用的积极探索。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于推动中国司法体系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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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

改革向深 法治向前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鑫


采访调研团队参观“一号通办”平台。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深圳因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强,作为深圳改革开放历程的重要参与者,市中级法院伴随着《春天的故事》在深圳这片改革热土唱响法治声音,始终面向深圳所需,聚焦改革所向,不断用法治突破利益藩篱、巩固改革成果,把深圳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城市名片擦得更亮。

专业性是法院的生命线,审判质量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最为基本、最为重要的标准。改革开放带动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分工不断细化,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渐提升,迫切需要法院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司法服务。司法是关乎公平与正义的艺术,法律从“纸”上走向“事”上,需要先在“庭”上求真求实,在审判中完成“法条”向“案件”的过渡。市中级法院把准时代脉搏,开展以审判专业化和审判流程管理为重点的司法改革,在全国率先形成了分工明确、配置全面、管理科学的地方法院机构设置模式和流程管理模式。目前,市中级法院已形成了10个民事审判庭(法庭)的民事审判格局,包括在全国率先成立的金融法庭、破产法庭等,成为全国专业化分工最为精细的法院。

司法为改革护航,改革深入到哪里,司法服务就应该适应到哪里。深圳的许多改革都是“头啖汤”,需要用司法的力量让改革中的“立”更稳固,让改革中的“破”有实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大潮涌起。应市场化改革所需,1988年深圳成立全国第一个经济纠纷调解中心,涉外经济审判庭和告诉申诉审判庭正式揭牌。同时,深圳法院还成功审理了国内最早出现的一批合作建房纠纷,合资企业承包纠纷,全国第一宗股票、期货纠纷等新类型案件,为当时的审判工作提供了鲜活案例,也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深圳扎下“深根”。

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的痛点就是司法改革创新的重点。近年来,司法案件总量陡然上升,如何回应人民群众的“告状难”问题,是摆在许多法院面前的“棘手题”。市中级法院注重“抓前端、治未病”能力,在全国率先探索群众诉求服务改革,将原“12368”诉讼服务热线升级为“一号通办”,形成了一套“接诉即办、当天转办、限期反馈、提醒督办、回访评价”的闭环工作机制,将潜在的系列纠纷化解于诉前,实现诉源治理,用司法“速度”和“效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改革深处是法治。“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改革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才能破浪前行。市中级法院植根于改革热土,在深圳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史上标注了一个个法治坐标,也将在未来为深圳法治城市示范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高原 三审 周斐斐


(作者: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张燕 张玮玮 池婷 李铭赫 赵鑫 /文 李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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