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边派发涉黄小卡片,以为能赚个外快,但已涉嫌违法。日前,光明公安分局先后抓获多名违法散发涉黄小卡片的嫌疑人,并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光明警方抓获派发涉黄小卡片的嫌疑人。
7月26日凌晨2时许,公明派出所巡防警力在街面开展巡逻时发现,公明街道风景北路路灯柱上贴有带二维码的涉黄小卡片,立即展开摸排。半小时后,巡防警力在风景北路一大厦附近将正在沿路粘贴小卡片的嫌疑人张某(男,33岁)、王某(男,25岁)当场抓获,缴获一卷印有招嫖信息的便利贴。目前,嫌疑人张某、王某均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7月31日21时20分,玉塘派出所值班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玉塘街道长圳新村五巷9号,一名黑衣男子鬼鬼祟祟,疑似在撒涉黄小卡片。在进一步研判分析后,民警成功锁定嫌疑人潘某(男,25岁),赶往现场将嫌疑男子当场抓获,现场缴获涉黄小卡片5000余张。目前,嫌疑人潘某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据了解,这种涉黄小卡片大多数都与电信网络诈骗有关,是电诈的一种新型“引流方式”。诈骗分子利用“色情”作为引流,诱骗受害人扫描涉黄小卡片上的二维码,下载涉诈APP,再以刷单、赌博、裸聊等方式实施诈骗,一旦参与,人财两空。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发放涉黄小卡片的嫌疑人大多都本着赚取外快的心态,每发一张卡片就能获相应“报酬”,“就是当个兼职在做”。然而,散发涉黄“小卡片”已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深圳光明警方对涉黄涉诈小卡片零容忍,持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周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