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双方纠纷不断 深汕法院审执联动一揽子止争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聂颖仪
2023-07-25 20:31

近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深汕法院”)践行能动司法,以审执联动方式,在审理一案的同时一揽子化解了双方在本院的另一起执行纠纷,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前案诉讼费用引发新纠纷

“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我们公司为维护权益向被告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告公司承担,但现在他们就是不肯认账!”庭审中,原告公司负责人愤愤不平地向法官控诉自己的遭遇。

2021年,原告清洁服务公司(下称“清洁公司”)与被告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管公司”)因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对簿公堂。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费用60万元。案件生效后被告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时间内履行判决义务,经原告申请该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下称“前案”),深汕法院依法冻结物管公司的银行账户。随后,原告因另一事由再次向被告主张违约损害赔偿(下称本案),由此引发本案纠纷。

本案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通过移动微法院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公司经营确实遇到了困难才违约,之前的案款我们都拿不出,公司的账户已被冻结,我们已经在努力想办法筹款了。”物管公司负责人反复向承办法官解释自己并非恶意拖欠,表示希望能与清洁公司协商,获得一定债务履行缓冲期。

审执联动发挥能动司法作用

承办法官发现前案尚未执结,且本案与前案当事人完全一致。考虑到涉案公司经营困难状况,如若仅仅是简单的就案办案,无法全面、迅速地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容易徒增累诉,无益于当前困境破解。本着保护胜诉当事人利益以及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理念,承办法官启动“审执联动”机制,联动前案执行法官,积极寻求利益平衡点,“两案并一案”,开展诉中调解,力争一揽子化解。

由于双方纠纷持续已久,涉案当事人之间心存芥蒂。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方式,先行疏解当事人情绪,让调解回归理性。随后“情理法”并用,向被告释法说理,释明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边则侧重为原告分析当前可能产生的情况,引导换位思考,以友善的理念理解被告公司目前的经营困境。经过多次疏导沟通,双方抛开情绪,“面对面”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

高效调解一揽子实质化纷

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方案,即被告分三期还清两起案件合计69万元,原告以其被冻结银行账户内的23万元偿还原告第一期款项,原告同意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账户内的剩余款项由被告用于恢复生产经营。

深汕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审判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完善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坚持调解先行和实质解纷的理念,重视高效、全面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兼顾中小企业发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合作双方纠纷不断  深汕法院审执联动一揽子止争》)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关越 三审 刘一平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聂颖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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