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到2025年珠三角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标准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3-06-25 16:40

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珠三角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标准。在具体实施方面,其涵盖乡村建设六项行动,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行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乡村建设示范创建行动和党建引领乡村建设行动。

《实施方案》指出,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围绕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民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省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着力建设具有中国气派、岭南风格、广东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珠三角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标准,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标准。

在强化规划引导方面,《实施方案》分别明确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合理优化乡村用地布局、推动村庄规划有效实施三项重点任务,如明确优先提升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侧重保持干净整洁,为留守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推进村庄规划数据上图入库,将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将村庄管制规则纳入村规民约等。

《行动方案》部署的乡村建设六项行动中,每一项都有具体目标。其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显示,要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升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力争到2025年,广东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标准化公厕按需建设,基本实现村内道路硬底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覆盖圩镇和有条件的村庄,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同时,以县为单位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镇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在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方面,广东将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福利待遇;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开展县镇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党群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示范创建,推动“粤智助”政务服务自助机镇村全覆盖,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农村基层拓展。

此外,广东还将深入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清理整治出来的空地优先保障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发展空间。并且,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积极开展庭院和村庄美化。

(原标题《广东:建设具有中国气派、岭南风格、广东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詹婉容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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