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售卖侵害专利品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冻结账户
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王东兴
2020-08-05 11:51

“谢谢法院打破惯例成规,开创引领执行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某公司相关负责人与代理律师一起到深圳中院,给执行局送来“人民法官为人民,千里执行保企业”的锦旗以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A、B、C、D四公司因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的两起案件,2019年5月,经法院判决两起案件申请执行人获得经济赔偿130余万元,但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无奈,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2月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对四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全面的查询,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到标的额的2%。8月5日,记者从深圳中院获悉,近日,该院通过执行被执行人的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权益。

关于被执行人侵犯知识产权后网店正常营业,但名下却没有财产可以赔偿的案件,深圳中院刚刚探索了新的执行经验。

时间倒推至2020年4月,深圳中院强制执行了一起网店售卖产品引起的专利侵权案件。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后,发现被执行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员查询到被执行人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及时进行了冻结并扣划了账户余额,由于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被冻结,使网店无法正常营业,面对即将到来的6.18购物狂欢节,焦急的被执行人主动打电话给法院,称“只要能解封支付宝账户,我们愿意马上还款,但希望能与申请人和解。”然而,申请人认为在申请强制执行前,被执行人已经拒绝了申请人的和解请求,进入执行阶段后不愿和解。一边是申请执行人拒绝和解,一边是网店无法参加6.18购物狂欢节相关活动,被执行人权衡利弊之后主动将剩下的款项及执行费一并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中。为了尽可能的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经营的影响,法院赶在6.18购物狂欢节到来之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的冻结,让被执行人能够搭上6.18购物节的便车。

对于这两宗案件,书记员聂瑶、钱韦杉根据之前的经验查询到了被执行人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原本想依葫芦画瓢,但考虑到直接冻结会影响被执行人的正常经营,基于善意执行的理念,决定给被执行人一次教育守法的机会。

执行员根据绑定手机号联系到各被执行人公司的负责人,告知其若不配合法院的执行,法院将直接冻结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并将个中利害关系向被执行人阐明。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当即表示主动履行债务,并将案款106多万元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而另一个被执行人,在法院给予的宽限期之后便“失联”了,法院及时冻结了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尽管账户冻结时金额不足以偿还债务,但法院通过再次调查,发现6.18购物节过后被执行人网店账户有多笔收入进账,已足够偿还申请人的债务。通过努力,最终两起案件都足额执行到位,实现了申请执行人权益。

作为网店经营者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而其开设的网店又运营正常,且明显有履行能力,若任由该网店继续开设,明显会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网络店铺属于网络虚拟交易场所,不同于普通实体店铺,网络店铺经营者往往在与网络电商平台关联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有账户用于收付款,该账户中的资金属于店铺经营者的财产。但是,网络虚拟交易场所并非法外逍遥之地,一旦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法治秩序。

编辑 董雯静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王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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