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市两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刘陈立,提出了关于尽快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工业上楼”标准与行政许可标准互通互认的提案。
刘陈立表示,一直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并将其作为“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的发展重点。目前,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深圳生物医药产业存在创新药数量少、平台服务较弱等问题,其中专业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少这一短板最为突出,生物医药产业对空间的专业需求较高,对层高、承重、供水、供电、“三废”处理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
“因此这更要求我们前瞻布局,赢得主动,还需设计先行,提前考虑到产业发展的个性化需求,有力支撑产业发展。”刘陈立说。
刘陈立认为,“工业上楼”这种新型产业用房,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趋势,但工业有千行千面的特点,不同企业对厂房建筑有不同的需求,目前“工业上楼”仍缺乏制度规范,标准不统一,与生物医药产业相关准入标准衔接不畅等问题。
刘陈立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工业上楼”相关标准,并与国家、省、市药监部门充分沟通,将“工业上楼”标准与行政许可准入标准相互衔接,做到标准互通互认。
二是针对旧工业园区、工业厂房升级改造,用于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和产业化生产,建议相关部门与国家、省、市药监部门充分沟通,完善相关行政许可的准入标准,助推旧工业园区升级利用,扩大生物医药产业的产业化布局。
三是根据深圳市“20+8”产业发展布局,针对合成生物产业发展,建设百万平米合成生物产业专业化园区,打造合成生物产业集群,园区建筑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净层高在4米以上;每平方米承重在800KG以上;拥有稳定的供水系统;每平方米的用电功率满足0.4KW以上;配备“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或收集系统;设有专用的空调外机平台,每平方米承重满足800KG以上;建筑配备货梯,尺寸在宽1.8米、高2.2米以上;园区配备安全可靠的蒸汽供应系统;园区的土地性质、建筑性质满足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批复的基本要求,园区建筑设计满足消防安全、医药设计规范的要求,符合住建局和相关国家标准。
(原标题《深圳市政协委员刘陈立: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工业上楼”标准与行政许可标准互通互认》)
编辑 秦涵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刘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