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4502.5元 全额购买碳普惠产品
晶报记者 李果 通讯员 王佩瑶
2022-09-21 12:30

近日,深圳一建筑劳务公司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签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协议约定该公司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共计24502.5元全额购买碳普惠产品,支持全民减排、低碳出行。据了解,这是深圳先行先试,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与碳普惠衔接,推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能减排活动的又一项创新举措。

据了解,该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来源于罗湖管理局查处的一起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案件。2022年5月,罗湖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工作人员对罗湖区某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进行检测,根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该工地内一台旋挖钻机排放的尾气排气烟度不合格。罗湖管理局随即对该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在立案调查过程中,因该台机械向大气中排放柴油颗粒物,造成大气环境损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决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实行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同步开展,最终综合认定本案造成的环境损害价值总计24502.5元,全额用来购买碳普惠产品。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深圳历来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融合、协同增效,持续推动城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来源:晶报)

编辑 李依林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晶报记者 李果 通讯员 王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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