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跻身其中。
近年来,深圳法院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和水平,2020年设立全省首个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专门化法庭——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的案件包括刑事、民事以及行政案件。揭牌以来,大鹏法庭充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以司法守护绿水青山,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最美人民法庭”。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审判质效,该庭强化专业建设、职能延伸、人才支撑,多措并举为深圳生态文明保护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在强化专业建设方面,强化类案指导,明确技术标准,全面收集并建立起完整的环境资源保护案例库,强化并统一类案的证据标准和法律规则的适用。
在强化职能延伸方面,一方面,向前端延伸司法功能,创新环资诉源治理,如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环保司法建议,促成了深圳行政执法系统的首个代履行实施办法,推动商事登记部门对餐饮企业的开设区域以“红黄绿”标识进行预防性提示;督促百度公司对野生动物搜索进行警示提示,排查并删除3万余条违规网帖。另一方面,向后端延伸司法功能,创新恢复性司法实践。在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结合深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特点,采取在大鹏湾海域种植珊瑚的措施,以替代性方式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并顺利通过验收,达到了修复效果。在办理福田区某商住大厦内油烟严重扰民的案件中,龙岗法院发出深圳首份环境保护禁止令,后续通过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联动,取得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充分发挥审判专家的牵头引领作用,初步构建了“审判专家+调研骨干+专业助理”的分工合作模式、“实地走访+编写信息+专题建议+调研成果”的理论和实践结合转化机制;与深圳大学共建“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实现理论学术和司法实践的深度交流,全面提升环资审判队伍素能;优化人员配置及考核体系,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龙岗法院供图)
(原标题《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获最高法通报表扬》)
见习编辑 秦涵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