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入选全省10个“最美人民法庭”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罗炜玮
2021-11-19 20:44
摘要

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提出的“保护野生动物,拒绝异类宠物”普法宣传深圳方案获得广东省2020-2021“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优秀普法项目奖。

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提出的“保护野生动物,拒绝异类宠物”普法宣传深圳方案获得广东省2020-2021“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优秀普法项目奖。另据悉,经过逐级推荐、媒体宣传、群众投票、综合审定,日前,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入选全省10个“最美人民法庭”。

近年来,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审理涉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在此类案件中“误犯”现象频发,被告人包含大学生、工程师、医生、社区干部、教师等社会各界人士,大多以饲养宠物为目的交易野生动物。而该类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同样属于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中的高发典型类型。

针对这一现状,龙岗法院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不断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携手市普法办,在全市联合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及公安、检察、城管、教育等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部门,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强化以案说法功能,多渠道、多形式定期发布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典型案例,形成全员参与的普法机制。同时,该院还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规自局等多部门召开工作研讨会,强化工作意识,形成工作合力,与市规自局联合申报“完善野生动物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及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使普法真正融入立法、执法、司法中。

工作实践中,龙岗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向百度公司发出2021年第1号司法建议书,建议对涉野生动物犯罪开展网络源头整治,促使百度公司删除3万余条不法信息,拦截175组涉野生动物关键词,封禁15个传播违规信息的账号,有效净化了网络空间。

此外,龙岗法院还采取“线上+线下”形式,推动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制作“保护野生动物,拒绝异类宠物”教育微视频,点击量超过6万次;接受深圳卫视、深圳都市频道、《中国环境报》等媒体专访7次;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环境资源案例和工作动态信息,累计点击过万,同时被多家媒体和网络平台转载。

接下来,龙岗法院将持续推动工作创新,借力已入选的“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项目,加强与野生动物保护NGO组织合作,做好国内外相关经验做法宣讲及线上线下的公益宣传,不断打开普法工作新局面。

(原标题《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入选全省10个“最美人民法庭”》)

编辑 编辑-黄力雯(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新闻网-曹亮,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罗炜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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