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已实施!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别再买过度包装、“天价”月饼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消宣
2022-09-01 23:54

中秋佳节将至,为推动节日消费返璞归真,广东省消委会结合落实新国标规定发布消费提示,呼吁广大消费者应主动抵制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因商品过度包装不仅违背可持续发展原则,且存在向消费者转嫁非必需产品成本费用的问题。其建议,广大消费者可关注简约、绿色和实用的包装,理性看待“网红月饼”、“高档礼盒”和所谓“添加名贵食材”的商品。

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正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行动,全力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1号修改单已于8月15日起实施,对月饼、粽子等食品包装层数、成本等都有明确规定。

广东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新国标的实施,商品过度包装具有明确标准,包括月饼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等。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应更多关注商品的安全、品质和口碑等,不应被商家的营销、包装所影响,购买价格远超本身价值的应节商品。

在传统消费观念中,精致包装和高价商品往往“更显档次”,更适合过节送礼。不少商家通过在月饼礼盒中混装搭售各类物品的方式,来营造“高大上”的感觉。但实则,许多混装物并非消费者所需,这样不仅容易被商家利用提高价格,而且会造成大量浪费现象。

“面子”心理已经不符合当前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消费潮流和趋势。月饼作为一种应节食品,应回归食品属性和传统文化本源,无论是何种口味、食材,都应在合理的价格区间。

当前,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公告提出,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消费者可尽量选择这个价格区间内的产品,有效避免“小月饼、大包装”的套路。新国标明确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公告更是明令,不得以礼盒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

“在购买应节商品时,一旦发现商家存在违反新国标规定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保存好购买凭证,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当地12345等渠道依法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绿色消费、节约资源贡献力量。”广东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

同时,广东省消委会郑重呼吁广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新国标及各方面规定要求,积极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坚决杜绝过度包装、混装搭售、“天价”定价等行为。并且,更多从产品质量出发,加强研发、设计和生产,力争推出口味更佳、创意更足、更符合大众需求的高品质产品,让节日产品及其蕴含的文化回归本源,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标题《新国标已实施!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别再买过度包装、“天价”月饼》)

编辑 采访-黄泽霖审读 韩绍俊审核 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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