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镇东部工业园区。
惠阳有“中国吉他产业之都”美誉,吉他产业以中小企业为主,新修订的措施将进一步助力产业发展。
日前,惠阳区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从降低企业建设成本、推动工业企业上规模、推动亿元企业“倍增”、支持骨干企业提能增量、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商贸企业发展壮大、加大培育经济新业态等方面出台“二十条政策”,真金白银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从建厂到成长、发展、壮大、扩产,对实体经济发展全流程帮扶,单项扶持最高奖励500万元。
租赁工业厂房企业每年奖补不超30万元
与2021年印发的《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原措施”)相比,修订版结合惠阳最新实际情况,对原措施内容进行修订,从原来5个方面14条措施调整为7个方面20条措施,内容涉及企业建设、发展、壮大、扩产等,新增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商贸企业发展壮大两部分惠企措施。
在降低企业建设成本方面,扩大了租赁厂房企业奖补范围。通过租赁工业厂房开展生产经营,上年度工业产值5000万元以上(含),且增长率超过50%的工业企业租用用于生产的厂房,按照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对租赁工业厂房开展生产经营,上年度工业产值1亿元以上(含),且增长率超过30%的工业企业租用用于生产的厂房,按照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
同时,惠阳扩大了工业企业“小升规”奖补范围。对上一年度首次“新升规”的工业企业,在市级及以上部门制定并实施的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专项资金支持,累计奖励20万元。对“新升规”且当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的,增加区级奖励10万元;“新升规”且当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的(含)增加区级奖励20万元。当年将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的“新升规”工业企业,在享受上述“新升规”奖励的基础上增加奖励10万元。
获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增加奖励30万元
在推动企业“倍增”上,新修订措施中,惠阳继续强化对“倍增企业”的全要素支撑,包括了空间载体、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并提出要打造“倍增企业”服务支持体系。“倍增企业”按增长率的标准评定奖励金额,当年产值对比上年度增长50%以上(含)的奖励20万元,增长100%以上(含)的奖励50万元。
对专精特新企业奖补力度进一步加大。原来对“倍增企业”获得专精特新或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由区配套奖励10万元和30万元,现修订为获评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区财政配套奖励20万元;获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30万元。
惠阳提出要打造“倍增企业”服务支持体系,支持第三方机构打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建立专家库。对通过市场化运营,重点给予“倍增企业”产业发展方向指导、供需对接等服务,获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奖励10万元;获评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奖励30万元。同一企业相同项目获得上述2个或以上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奖励级别对企业或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奖励。
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可获奖补
经过多年的工业发展,惠阳已经拥有伯恩光学、胜宏科技、喜德盛自行车、迪芬尼声学科技等一批工业骨干企业,惠阳将进一步支持骨干企业提能增量。
对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20%(含)且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水平的工业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含)、50亿元(含)和100亿元(含)的,分别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含)的工业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300亿元的,分别奖励100万元、300万元。
对本地企业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以“借壳”“买壳”方式上市融资或以实际控股公司在港台、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并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在惠阳区企业自身发展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广东省制造业500强前100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同时,惠阳加大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力度,由原来只对“倍增企业”数字化转型进行奖补,修订版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为全区企业,并增加市级上云上平台服务商奖励20万元的内容。
跨境电商产业园硬件升级改造按总投入50%补助
惠阳扩大商贸企业社消零增量奖补范围,对首次纳入惠阳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一次性给予6万元奖励。支持生产制造业企业建立销售公司,对制造业企业新设立且当年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同时按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销售公司,在上述首次纳统奖励的基础上,按其成立首年零售额总量的2‰给予增加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上,对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惠阳区跨境电商产业园运营主体进行硬件升级改造的(主要指对办公场所的改造和装修,不包括办公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等),按照总投入的50%给予资金补助,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企业进驻后首年应税线上交易额达1000万元以上(含)的,每引进1家奖励园区运营主体2万元。
原措施涉及企业税收的奖补内容方面有所删改,同时将原来的供应链企业实现年度进出口总额(海关纳统数)10亿元以上的,增加奖励30万元。此外,首次实现年度进出口总额(海关纳统数)1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0万元;年进出口总额超10亿元且对比上年度增长20%以上的,奖励10万元。
(原题《惠阳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印发 单项扶持最高奖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