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检察院聘任第二届公益诉讼观察员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2022-08-22 12:05

8月18日上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聘任仪式,聘任第二届公益诉讼观察员。

观察员是罗湖区检察院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于2019年4月推出的一项探索性制度安排。经区人大、区政协和政府部门推荐,由罗湖区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从热心公益、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中选聘观察员,作为检察机关“外脑”,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出谋划策。经过三年运行,观察员很好地发挥了“信息员”、“宣传员”和“咨询员”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罗湖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质效的提升。当前,恰逢第一届观察员任期届满,为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罗湖检察院决定选聘第二届观察员。

聘任仪式上,副检察长汪林丰宣读了《关于聘任王贤华等同志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观察员的决定》。随后,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彬为观察员们一一颁发聘书。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观察员们的大力支持,会上,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路广涛汇报了过去几年罗湖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重点总结观察员制度所取得的经验,充分肯定了第一届观察员在“提升案件质效”、“拓展线索来源”、“扩大公益诉讼影响力”和“推动完善社会治理”等四个方面发挥了重要智囊作用。

座谈环节,各位观察员踊跃发言,纷纷表示受聘为公益诉讼观察员既是荣誉又是责任,一致表示会牢记观察员的责任和担当,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辖区公共利益保护尽一份力。同时,各位代表从各自的角度出发,从“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案件办理质效”到“公益诉讼宣传”等方面,为检察公益诉讼建言献策。

(原标题《罗湖检察院聘任第二届公益诉讼观察员》)

见习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桂桐 高原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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