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收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关于司法建议书的复函》《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美术作品价值认定司法建议书意见的复函》,感谢深圳法院就美术作品价值认定等问题提出的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由龙岗法院具体提出,源于对一批美术作品被烧毁巨额侵权赔偿系列案的审理。该系列案一审判决后,部分原告、被告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数百幅美术作品被焚毁,价值评估无标准
在一场火灾事故中,392幅美术作品被焚烧殆尽,而这批美术作品并未办理保险或保价手续,共113位美术家分批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共111宗案件。据了解,我国目前尚无有关美术作品价值认定的法律法规,美术作品价值评估也无统一明确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亦无法定或官方指定的评估鉴定专业机构,国内法院此前亦无同类民事赔偿诉讼案例可资参照。
法官不遗余力多方求证评议作品价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合理评估被毁美术作品的价值,龙岗法院法官向翔积极寻求专业机构支持与帮助,先后向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馆、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广东省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等单位发函,请求对美术作品财产价值的评定提出参考建议和标准依据,并推荐鉴定评估机构出具价格报告。法官还多次前往广州、佛山、北京等地,向美术行业、文化艺术、价格认证及其主管机关的专家请教咨询。
知往鉴今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
案件审结后,法官全面总结办案心得向院领导汇报。龙岗法院认为,有必要在该系列案的基础上,依法履行司法建议职责,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重要作用,积极促进有关单位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此类矛盾纠纷再次发生,遂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向文化和旅游部、广东省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发出《司法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研究在文艺创作、市场交易、展览收藏、强制保险与保价、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监督等方面与美术作品价值确认、价格认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起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
(二)制订美术作品价值认证、价格认定、评估鉴定等方面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标准指引,以及行业管理及执法监督工作的量化标准和督导规范;
(三)推动行业协会开展相关机构资质认证,制订社会性专业机构及其专家组成人员的从业规范,加强对美术作品价值认证、评估鉴定活动的行业引导;
(四)由美术作品先行先试,逐步扩展至整个文化艺术品领域,建立健全立法、行政、司法三维一体的文化艺术品价值综合保护体系;
(五)商请司法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两部门复函高度评价深圳法院司法建议
对此建议,广东省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复函,高度认可深圳法院司法建议对规范艺术品价值评估、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两部门一致表示将加紧开展艺术品价格认定相关研究,推动艺术品鉴定评估标准制定工作,规范艺术品鉴定评估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艺术品鉴定评估机构合法权益,同时推进艺术品行业组织建设,建立行业自律规范,引导行业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
(原标题《龙岗法院司法建议被省部级机关采纳》)
见习编辑 韩湘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桂桐 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