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审理案件,还在庭上开展审判后帮扶?近日,龙华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案,法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小太妹”纠集人员殴打他人还拍视频
2021年6月,小玉与被害人小海(未成年人)等10人到深圳某酒吧娱乐。娱乐期间,小玉因对小海行为不满,便纠集他人对其实施殴打,并拍下殴打过程,后视频被流传出去,再次对小海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社会影响恶劣。鉴于小玉当时系未成年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小海并获得谅解,法院判处小玉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宣告缓刑。
庭前庭中审教结合,及时引导女孩走正途
在开庭前,为进一步了解小玉的家庭背景、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情况,法官安排社工对其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在调查中了解到,小玉自小与奶奶相依为命,随着青春期的到来,她开始接触一些社会人员,打架闹事、逃学等问题频频出现。犯案后,她因害怕被惩罚,加上恰逢遭遇情感挫折,不稳定的情绪状态持续加重,甚至出现自残自杀行为,被医生诊断为混合性焦虑与抑郁障碍。
在了解案件详情和小玉情况后,法官在庭前与小玉进行了谈话,告知其庭审安排与流程,安抚其激动的情绪。庭审上,法官组织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量刑、缓刑适用等内容发表意见。在法庭调查及辩论解释环节结束后,法官还对小玉进行了法庭教育,告诉她法院会依法予以封存她的犯罪记录,不会影响她今后的就学和就业,以此引导她珍惜机会、端正思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帮教和心理辅导工作,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判后温情帮教助成长,女孩重入学校
在龙华法院的安排和社工的帮助协调下,小玉顺利到新的居住地进行社区矫正。从案件进入法院,审理前、判决后,社工都一直按照法官的指导跟进小玉的帮教工作。在判后回访时,了解到小玉家的经济来源仅有奶奶的低保收入,社工便联系到阳光基金会,帮助小玉申请到生活救助金5000元。
针对小玉的心理健康问题,社工联系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小玉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了增强小玉与社会的联结,社工引导她注册成为一名义工,带领她参与社会服务活动,鼓励督促她调整自身行为习惯。
慢慢地,小玉卸下沉重的心理负担,不再用极端、逃避、自欺欺人的方式处理问题。现在,小玉已计划好了未来,不久后,她将成为深圳某学校的一名学生,重新开辟自己的人生之路。
法官寄语:
严厉与温情是负责未成年人审判法官普遍拥有的特质。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把对未成人的关心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平稳回归社会。
此外,本案件被害人也系未成年人,法院秉持优先保护、双向保护原则,通过对被害人开展帮扶工作,对其采取必要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保护措施,让未成年被害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社会温暖,早日抚平创伤、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原标题《判后帮教点亮心光,护航花季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