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坪山区马峦街道一工厂仓库失火,相关单位负责人由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延误了救援时机,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现场图片显示,仓库二楼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所幸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最终把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300余平方米,初步认定系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据深圳消防部门介绍,仓库失火时间为当日19时30分之前,而消防接到报警时间间隔超过10分钟,报警电话还是周边群众所拨打。该单位现场人员在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报警,而是自己灭火,单位负责人也没有组织人员报警,错过了最佳灭火时机,导致了严重的损失。
经审讯,该单位负责人对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处置一事供认不讳,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依法对其进行10日行政拘留。
编辑 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