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港航协同合作,大鹏湾水域6月1日起实施“一次引航”
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通讯员 王喆 文/图
2022-06-02 22:49

6月1日凌晨4:00,香港引航员登上马士基尤里卡号,在其一次引航服务下船舶途经大鹏湾深港两地水域抵达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6月1日0时开始实施大鹏湾水域深港引航合作,由深圳港引航站或香港领港会的引航员在大鹏湾深港两地水域,提供全程一次引航服务。

积极推动大鹏湾水域引航员资质互认和一次引航,是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协同合作机制的表现,也同时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实施引航合作后,深圳港引航站统一受理引航合作船舶的引航申请,并负责相关船舶的引航计划安排和分配,双方各自独立指派具有深港两地引航资质的适任引航员执行所分配的引航任务。

深港引航合作有利于保障大鹏湾水域通航安全,进出港时间也大大缩短了数小时,进一步压缩国际班轮等泊时间,大幅提高港口运作效率,以及减少码头泊位闲置时间。

从发展定位上看,粤港澳大湾区的独特地理区位优势,航运业成为大湾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因此,需要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协同合作保障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促进航运安全绿色发展。深港引航合作是粤港澳大湾区港航融合发展的重要突破,有利于促进大湾区船舶高效便捷流动,促进大湾区物流便捷流通,推动大湾区港口高质量发展,促进国际交通物流枢纽建设。

盐田国际长期以来致力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协同高效发展,并在各级政府、海关等口岸联检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创建惠盐(惠州-盐田)组合港和莞盐(东莞-盐田)组合港。未来,盐田国际将持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港航领域的融合发展,提升珠三角港口群国际竞争力,促进外贸货物运输保通保畅,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

(原标题《粤港澳大湾区港航协同合作,大鹏湾水域6月1日起实施“一次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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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通讯员 王喆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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