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引航深度合作,进出大鹏湾LNG船舶无需再“二次引航”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戴晓蓉
2022-05-31 19:14
摘要

此举标志着深港两地在引航领域的首次深度合作正式拉开序幕,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港航领域的融合发展有重要作用。

6月1日,深圳与香港签署的《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正式生效,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大鹏LNG”)承租的“大鹏星”号LNG船由深圳引航员全程引航驶离大鹏湾,成为“二次引航”实施两年多以来由深圳港引航站全程引航离泊的首艘LNG运输船。作为“框架协议”签署和实施的重要推动者,广东大鹏LNG将因此而提升船舶通行效率,降低船舶运行安全风险和防疫风险,为更好保供香港和珠三角地区提供更好保障。

“框架协议”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事处于今年3月15日签署。根据该协议,途经大鹏湾水域进出深圳港且按照深港两地法律规定均须强制引航的船舶,将有一名深圳或香港符合资格的引航员提供全程引航服务,并向引航船舶进行一次收费。协议为期3年。

“框架协议”正式生效后,一改“二次引航”实施以来,进出大鹏湾水域的船舶须接受香港、深圳两地双重引航的局面,有利于提升进出深圳东部港区的通航效率,提高大鹏湾水域船舶的航行安全和新冠疫情防控安全,同时将减少航运和港口企业的运营成本。此举标志着深港两地在引航领域的首次深度合作正式拉开序幕,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港航领域的融合发展有重要作用。

“二次引航”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广东大鹏LNG作为深圳LNG枢纽港接卸量最大的LNG接收站,进出大鹏湾的LNG船舶数量最多,2020年、2021年分别达到118船、119船,因此受“二次引航”影响最大,对深港两地引航合作的期望最为迫切。广东大鹏LNG作为港航企业代表,一直致力于推动“二次引航”问题的解决,在此期间积极配合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海事部门、引航站等政府部门和机构,对“二次引航”问题展开研究并提出应对建议和改进措施。广东大鹏LNG还成立专项研究组,携手大连海事大学课题组进行专题研究,完成报告并呈送海事主管部门及各港航企业,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了重要参考研究和资料。此外,为应对因深港不同防疫政策及措施所带来的防疫风险,广东大鹏LNG还积极展开研究,制定并发布了相应内控制度。最终,“框架协议”形成的措施、期限等内容与广东大鹏LNG研究而提出的临时措施也是相契合的。

此次深港两地引航合作达成,广东大鹏LNG航运船舶的通行效率将大大提升,每艘船每航次可节省时间约2小时,同时至少可降低运营成本8万元人民币。更重要的是,通行效率提升之后,广东大鹏LNG可以更好保障一期合同(SPA合同)的执行,保障货物按时装载和交付,避免因丢货而带来断供风险,对广东大鹏LNG保供粤港澳大湾区,尤其在迎峰度夏的关键时刻,可靠保障能源供应、助力大湾区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原标题《深港引航深度合作,进出大鹏湾LNG船舶无需再“二次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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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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