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湖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积极发挥法院工作优势,主动延伸法院职能,创新司法服务形式,用心用情织密护“未”司法网。
一份高中成绩单的背后
“继续加油,现在是学习的关键时期,还是不能放松哦。”在罗湖法院家事审判中心,心理咨询师游老师在电话中鼓励正在读高二的小琴,她的成绩在最近的一次联考中升至全班第四名。然而在一个月之前,小琴还因为父母在离婚诉讼中对她的抚养权产生的争议而苦恼不已,学习也受到很大影响,成绩下滑严重。
由于父母双方对抚养权产生争议需要询问本人的意愿,学业繁重的小琴在周日下午来到了罗湖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心,她接受了游老师两个小时的心理疏导,原本皱着的眉头逐渐松开。承办法官带着调解员顺势调解了小琴父母关于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的争议,结案时还给小琴的父母发放了《离异父母合作指南》,特意叮嘱不要因为父母的离婚诉讼影响了学业关键时期的孩子,让小琴在紧张忙碌的高中生涯尽量地心无旁骛。
“为了在庄严的审判工作中注入护‘未’温度,我们家事审判中心设立了专业的涉‘未’审判团队,与长期驻院2名心理咨询师和1名调解员一起,共同开展心理咨询疏导和涉‘未’权益调解工作”,罗湖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的栾媛介绍。
此外,罗湖法院在家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护“未”工作需要,已发出3份《家庭教育令》,主动联系区妇联、街道、学校等,寻求社会力量让《家庭教育令》长期作用、发挥实效,力求护“未”工作不止步于结案之时。
来自法官的寄语
“法庭希望,你能够从本案中吸取教训,痛定思痛,勇敢去承担自己行为带来的刑罚后果。虽然余生还长,但是有的错不能犯,人生不能拿来试错。但毕竟余生还长,你有很多机会也有这个能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懂法的人,一个守法的人,一个有用的人,一个好人,从而找到生命价值和意义。” 2022年5月23日,罗湖法院在审理一宗涉“未”被告人涉嫌强奸罪的案件时,杨俊洁法官在庭审现场判决后,对被告人小明语重心长地教导,并将这段话以“法官寄语”方式送到小明的手中。在现场听到法官言辞恳切的话语,小明留下了忏悔的泪水,表示服判并争取好好表现,早日重返社会。
据介绍,罗湖法院在审理涉“未”被告人的刑事案件时,会区分不同审理节点、制定“寓教于审”方案,确保感化教育工作贯穿全案流程。庭审前,走访涉“未”被告人的学校或家庭,了解他们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掌握性格特征、平时表现。庭审中,采取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方针,采用“圆桌”审判方式,教育感化涉“未”被告人,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庭审后,对于在校的未成年被告人,改变判决书论述方式,在“本院认为”部分增加了被告人亲人、老师、同学对其的关爱。案件审结后,对适用监禁刑的涉“未”被告人,积极与羁押监所衔接,协助监所部门开展教育改造工作;对适用非监刑的涉“未”被告人,密切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积极开展回访帮教活动。
走入校园的“普法菜单”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2021年11月30日下午,罗湖法院的卢颖红法官带领着罗湖区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的部分同学们举行了宪法宣誓。这是卢法官“与法同行,快乐成长——宪法在我心中”普法课程中的一个环节。随后,卢法官提出“父母有权决定自己13岁的子女不去上学吗?”、“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意义”等问题,引发同学们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思考,最后从我国宪法的历史、地位、结构等方面详细讲解了宪法相关重要知识,鼓励同学们在生活中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既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也要自觉尊重和保障他人的权利。这堂普法课在同学们的心中埋下了崇尚法治的种子。最后,有的同学意犹未尽地向卢法官提问:“今后如何才能成为一名法官?”
据了解,罗湖法院自2014年开始,持续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主动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络沟通,推荐有未成年人工作经验的法官担任学校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定期送法进校园。
多年的“法官进校园”活动,积累了丰富的校园普法经验,从2020年开始,为了满足辖区81所学校的普法需求,罗湖法院收集准备45堂普法课程并制作“普法菜单”,供辖区学校按需“点菜”。接到需求后,法官“送菜上门”进行普法讲座。近两年来“菜单式”普法受众约3.3万人次,受到学校师生们的一致好评,成为该院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的一大亮点工程。
(原标题《罗湖法院:用心用情织密护“未”司法网》)
见习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郑蔚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