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黎黎:用心用情守护司法公平正义
读特见习记者 陈桥魁
2022-09-29 11:43

黎黎现任职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2014年获得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今年是她在深圳从事检察工作的第16个年头。

2018年初,黎黎办理了一宗外国人走私气枪的一审公诉案件。因为在街头用气枪摆设游戏摊位,天津老大娘赵某某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了刑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当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气枪案件”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出台。她有种预感,这个案件的办理可能会一波三折,没那么简单。

果然,二审的时候,被告人聘请了一位国内顶尖的辩护人。这位辩护人还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黎黎看了之后既感慨又委屈,希望把平衡客观的判断如实呈现给社会公众。于是她奋笔疾书,写了一篇回应文章。在领导支持下,市检察院公众号“深检君”发表了这篇回应。

这是司法机关就尚未审结的具体案件与辩护人进行隔空对话的首次尝试,当时单位所有人都捏了一把汗,黎黎也一直默念“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来鼓励自己。直到后来,看到评论区留言:“这样掷地有声的文章多一些,各方沟通会更通畅”“作为律师,也为这位检察官点赞,专业理性温情”“说得非常客观,作为曾担任检察官的现律师,喜欢但不敢拥有仿真枪的我也很服气”等等,网友们既肯定了检察机关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态度,也支持了她们对案件及其背后社会现象的分析,黎黎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事实证明,不仅这篇文章及时正面回应了社会关切,她们对案件的处理也与两高院后续出台的关于“涉气枪案件”司法解释的精神不谋而合。

还有一次,黎黎在办理一宗零口供的穿山甲走私案件时,3名犯罪嫌疑人都拒不认罪,甚至连在自己卧室缴获的手机都不承认是自己所有。现场几乎零物证,上下游团伙的中间人没有归案,真实姓名也不清楚,案件办理十分困难。

“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我们列了满满5页纸,几十项的补查提纲,并对客观证据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审查。”黎黎说。比如,审查一张电梯监控截图,会细致到截图的日期、时间跟嫌疑人手机通话记录、汽车GPS的时间对不对得上,电梯里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穿什么衣服、拿什么袋子,拿的这个袋子与在上游团伙仓库缴获的一不一样,电梯停的楼层与嫌疑人居住的楼层对不对得上等等。最终,在零口供情况下,依靠客观证据和证人证言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上百只穿山甲全部计入犯罪数量,3名被告人全部获刑。

从检16年,黎黎始终不忘初心,办理每宗案件都像办理第一宗案件一样,如履薄冰、慎之又慎,心怀对法律的敬畏,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 编辑-许家宜(客户端)审读 韩绍俊审核 特区报-桂桐
(作者:读特见习记者 陈桥魁)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