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读书日 全民阅读 | 新《著作权法》实施,这些法律知识不可不知
南方法治报
2022-04-23 09:26

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也称世界图书与版权日、世界图书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作品被抄袭打官司维权值不值??几秒钟的短视频受著作权保护吗?怎样判断自己的创作成果是不是“作品”呢?一起来看看著作权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近年来,科技的飞跃发展,为作品传播和文化产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著作权法的修改是满足现实的需要,也是对司法实践成果的吸收。著作权法修改后共6章,67条,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著作权法修订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一是从我国实际出发,着眼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新技术发展带来的问题。

完善作品定义,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修改为“视听作品”,并增加“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的表述;为适应有线播放、网络同步转播使用作品等情况,修改广播权表述;增加有关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规定等。

二是完善权利制度,更好平衡作品传播中的利益关系,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增加新闻类职务作品和职务表演的规定;增加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时,录音和制作者获得报酬的权利;明确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要求其行使相关权利时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等。

三是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完善执法手段,切实加强著作权保护。规定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增加侵权法定赔偿额下限,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加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制度;增加著作权主管部门询问当事人、调查违法行为、现场检查,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和查封、扣押等执法手段;完善有关诉前禁令和证据保全的规定。

四是与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和其他法律法规做好衔接。

加强对阅读障碍者的保护,将有关合理使用情形扩大至“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明确出租权的对象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将“公民”修改为“自然人”,将“其他组织”修改为“非法人组织”。

值得一提的是,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完善了,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和明确惩罚性赔偿原则等,为创作者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撑腰”。


编辑 方骏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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