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廉音”第7期 | 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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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4 21:27

听宝安廉音,扬清风正气。欢迎收听“清廉宝安湾”微信公众号“宝安廉音”栏目,今天由宝安区航城街道纪工委张存瑞为您领读第7期内容《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能做》。

航城街道纪工委 张存瑞

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能做

最近,某区交通局接到反映辖区一红绿灯长期损坏无人管理的群众来电,于是指定干部老秦处理这件事。老秦觉得红绿灯管理涉及多个单位,为什么其他单位不管,唯独让自己管。所以,他既没实地走访,也没请示领导,直接回复群众“此事不归本单位管理,请找其他单位反映”。事后,还向同事吹嘘自己为单位“摆平”了一件事。老秦果真“摆平”事情了么?

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这是对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但现实中总有个别党员干部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理。缺失应有的事业心、责任感,无视职责使命,甘愿尸位素餐。习近平总书记曾为这类庸官“画过像”。

庸官的典型表现是革命精神和斗志慢慢丧失,逐渐陷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状态,疲疲沓沓混日子,年年都是老样子;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上推下卸,一点点责任都不敢承担;认为多干多错,“只要不出事,宁可少干事”;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装出一副忙忙碌碌的样子,实际工作成效却乏善可陈……这类庸官不仅妨碍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而且侵蚀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轻则延误发展,重则误国殃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上文中的老秦作为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想着积极解决只想着推给其他单位,是典型的敷衍推诿的庸官。他自己倒是省事了,却让群众麻烦了,情况严重时还涉嫌违纪,这种所谓的“摆平”问题,实实在在是“摆了自己一道”。

推诿扯皮、不思进取,这类不良作风与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格格不入。它看似是党员干部个人的小过错,但因为涉及的往往是民生事务,老百姓与之关系最密切,体会最直接,长此以往,最终推诿掉的是民心和群众的信任,伤害的是政府的威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为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作“画像”,无疑是对这类官员的当头棒喝,同时也让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必须守初心、担使命,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努力担当任事、主动进取作为,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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