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法于心践于行!宝龙街道司法所为社矫对象开展普法讲座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马小晗 通讯员 吴岱漪 柳青玲
2022-03-26 13:00

3月23日上午,龙岗区宝龙街道司法所组织辖区7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设了一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题的线上专题讲座。该讲座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经营者的具体义务及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的确定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据了解,此次讲座采用线上直播方式,由广东法聪律师事务所范志文律师讲授。课上,范律师首先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大家了解到该保护法的适用对象以及所规定的具体权益。针对此内容,范律师以案说法,接连用9个案例,真实地呈现出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安全保障权、自主选择权、获得赔偿权等权益受到侵犯的情景,其次,对经营者的必须履行的8条义务也作出了解释,强调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在讲座中,范律师就大家关心的消费者权益维护问题,给出了专业的解决途径,包括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和解、向行政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争议,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学习,学员们反馈此次讲座内容详实且直观,深入浅出地让大家学习到了消费者权益有关知识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法。该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开展各类主题的普法讲座,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降低再犯罪风险。

(来源:读创)

编辑 李依林  审核 麦苗茵

(作者: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马小晗 通讯员 吴岱漪 柳青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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