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鸡蛋被罚7万元!中山查处多宗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南方+
2021-12-03 22:40
摘要

销售过期鸡蛋被罚7万元!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向来备受市民关注。今年,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铁拳”行动。目前,该行动共计立案查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67宗,移送司法机关食品安全涉刑案件101宗,责令停产停业案件6件,查办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其中包含中山黄圃镇某腊味生产企业,及知名企业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分公司等。

今年3月31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榄分局在检查中发现,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中山小榄分公司销售的15盒鸡蛋已超过保质期,后移交小榄镇综合执法局立案调查。6月23日,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鸡蛋15盒、没收违法所得77.40元并处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广东明丰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晨星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也因使用或销售过期食品,受到没收违规产品、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动中也查处了部分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企业,在中山市南头镇岑银英鱼档,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经营的水产品“鲮鱼”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水产品“鲮鱼”检出“孔雀石绿”。

由于“孔雀石绿”属于《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该当事人已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今年2月18日,中山市南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广东真鲜生连锁有限公司东区菜篮子分店也因产品检出“孔雀石绿”,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于多次累犯条例的企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加强了处罚力度。中山市黄圃镇的福人品肉类制品厂,当事人曾于2020年3月9日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广味香肠”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324.8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14日、7月24日,该工厂又两次被检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今年5月19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产停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在食品检疫方面,中山市对企业的监管也不断增强。2020年11月19日,在中山市沙溪镇家合冷冻食品店,执法人员检查发现14箱无中文标签的冷冻猪手,该店无法提供有效的检疫证明及海关进口贸易报关单据。今年9月13日,中山市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规产品、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原标题《销售过期鸡蛋被罚7万元!中山查处多宗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编辑 (冻结)董雯静审读 韩绍俊审核 冻结-党毅浩,新闻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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