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破产信息公开平台”上线试运营。今后,社会公众和破产案件当事人可在网上查询可公开的破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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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深圳市中院于1993年成立了全国首个破产审判庭,专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2015年,该院新收破产案件131件,同比增长104.7%,审理283件,涉及资产97.23亿元,审结82件,同比上升26.2%,审理的破产案件总量约占全省的40%。
深圳最早一批上市的老牌上市公司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深圳市中院从2015年9月15日立案到2015年12月28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仅耗时101天,创下全国市场主导条件下上市公司拯救的最快速度。案件顺利保住了272个就业岗位,实现债权清偿741106038.29元,为24,379户股民保住了股票价值,为深圳保留了一家主板上市公。深圳市中院一改过去上市公司重整只关注债务重组,简单清壳的审理模式,将后续经营,整合到重整计划中,获得了债权人和股东的双重认可,也为下一步再建型重整的全面铺开探索了一条可行之路。
破产信息公开平台率先在全国上线运行
为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深圳市中院开发建设了破产信息公开平台。昨日,该平台上线试运行,社会公众和破产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登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www.szcourt.gov.cn),查询破产案件审理的相关规定及审理进展情况,并可根据公开的联络方式直接与承办法官联系。这是深圳市中院继推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及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之后,在司法公开领域推出的又一创新举措。
设置五个栏目 公开内容有区分公开内容上予以区分,公开内容上予以
据深圳市中院介绍,该平台主要设置“破产公告”“破产案件信息”“破产法律法规”“破产案件审理制度”和“破产管理人管理制度”五个栏目。其中,“破产公告”、“破产法律法规”、“破产案件审理制度”和“破产管理人管理制度”栏目针对当事人、社会公众及法院内部均予以公开;“破产案件信息”栏目根据公开对象的不同而对公开的内容予以区分。对当事人公开的破产信息,当事人可凭身份证号和预留手机号码查询,或凭法院提供的密码查询;对社会公开的破产信息不设查询技术限制。该平台正式运行后,社会公众将可查询破产案件受理、指定管理人、驳回破产申请、宣告破产、终结破产程序等情况;除上述信息外,当事人还将可查询债权表确认、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分配等情况。
目前可在网站查询 今后将可通过移动媒体和社交平台查询
目前,该平台设置了两个公开载体,对当事人及对社会公开的破产信息在深圳法院网予以公开,对法院内部公开的破产信息在市中院内网综合信息门户平台予以公开。随着破产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深圳市中院将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搭建更加方便的公开载体,让公众和当事人通过12368电话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等载体实现破产信息查询。
试运行后再优化升级 将公司清算案件信息纳入公开范围
深圳市中院新闻发言人助理王惠奕表示,市中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开发建设破产信息公开平台,将进一步增强破产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有利于保障社会公众对破产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维护破产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破产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破产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地运行。下一步,深圳市中院将对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并将深圳市法院公司清算案件信息纳入公开范围,以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及方便群众诉讼。
编辑 莫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