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保监会辟谣“返还型健康险停售”

记者 张程
2017-03-07 19:37
摘要

近日,一则关于保监会叫停返还型健康险的消息传遍朋友圈,称“从今年4月1日起,中国境内所有返还型健康险将被全面叫停”,引起业内关注。对此,保监会6日正式发布公告,称上述传言均不属实。

近日,一则关于保监会叫停返还型健康险的消息传遍朋友圈,称“从今年4月1日起,中国境内所有返还型健康险将被全面叫停”,引起业内关注。对此,保监会6日正式发布公告,称上述传言均不属实,并指出“返还型健康险”事实上存在着概念混淆等问题。有保险从业人士建议,消费者购买健康险要按实际需求出发,切勿听信传言,盲目冲动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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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型健康险”概念混淆

深圳市民陈小姐告诉记者,近期自己手机上收到了多位保险代理人发来的消息,称返还型健康险今年将彻底退出市场,大病险将成“绝版”,并提醒陈小姐抓紧时间购买该类险种,有代理人还表示,“当重疾不再能返还,才能体现出曾经的产品的好处,重疾产品会一年比一年贵。”

而另一条消息则称,以后的健康险都会跟车险一样,有事则理赔,没事保费就没了,“有病赔钱无病返本”的时代已经终结。在各种传言中,甚至还附上了一段媒体报道该新闻的视频。

不过,这些都是虚假宣传。在保监会官网6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上述传言和视频与事实并不相符,并指出“返还型健康险”事实上存在着概念混淆。“按照保险产品设计类型分,人身保险产品可分为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从分类来看,并没有“返还型”产品设计类型,因此‘返还型健康险’这一表述并不准确。”

一位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部分保险代理人或媒体借用“返还型健康险”表述混淆健康保险的特点和作用,并以此为产品“停售”造势,事实上是虚假宣传,目的在于借机促进产品销售。

“保监会去年曾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对于不符合该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要在今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而这些产品涉及到一些中短期返还型保险产品,因此使个别打着“返还型健康险”名头的产品不得不停售,成为了部分销售人员宣传的手法。”该人士指出,消费者看到的所谓“返还型健康险”不过是部分保险公司以两全保险为主险,以疾病保险、医疗保险作为附加险,组合出来的带有重疾责任的普通寿险,事实上是打“擦边球”。

保监会同时指出,各人身保险公司需在今年4月1日前对本公司保险产品进行主动自查和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保险产品主动停售。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违背保险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购买健康险应按实际需求

近年来,健康险保费规模增速惊人,记者查询近三年数据看到,2014年我国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587.18亿元,2015年这一收入达到2410.47亿元,而2016年健康险业务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更加迅速,达到4042.50亿元,同比增长了67.71% ,反映出消费者对健康险日益增长的强烈购买需求。  

而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健康险产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拥有间接返本功能的“组合型”健康险,另一类则是不具有返本功能的纯消费型健康险。

“但并非有返本功能的就一定好。”深圳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如此表示。例如纯消费型健康险,这一保险类型以一年期重疾保障或特定疾病保障为主,属于一年一保的类型。“虽然保障时间较短,但是保费相对便宜,部分产品对被保险人的年龄规定也比较宽泛,适合经济基础较弱的年轻人、16岁以下的孩子和无法购买长期健康险的60岁以上老人。”

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合理评估自身需求,根据已有的保障水平、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以及缴费能力等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和适当的保额。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关于产品“停售”的宣传。

“对于销售人员就保险产品收益等情况所做的口头承诺,消费者一定要先核实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中是否载明。”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如果没有载明,那么这类的承诺极有可能是虚假承诺,消费者要谨慎购买,防范风险。

编辑 白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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