蜥蜴、蝎子、蜘蛛……皇岗海关查获一批出境动物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吴德群 实习生 陈艺晴 通讯员 金路 李青 朱崧琪
2021-08-04 18:22
摘要

皇岗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的203只龟为濒危物种,同批查获的动物还有蛇510条、蜥蜴49只、蝎子4只、蜘蛛36只。

7月29日,经鉴定,皇岗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的203只龟为濒危物种,同批查获的动物还有蛇510条、蜥蜴49只、蝎子4只、蜘蛛36只。

此前,皇岗海关关员在货运现场例行巡查时,发现几袋装有蛇、龟等动物的袋子被遗弃在查验台。经视频倒查,发现该批动物为一跨境货车司机在车辆中控后从驾驶室拿出丢弃。

鉴定结果显示,该批动物中包含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2019)附录Ⅱ,其野外种群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黄喉拟水龟(Mauremys mutica)25只、安布闭壳龟(Cuora amboinensis)28只以及卡罗莱纳箱龟(Terrapene carolina bauri)8只;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2019)附录Ⅲ(中国),其野外种群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花龟(Mauremys sinensis)1只;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2019)附录Ⅲ(美国),其野外种群被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眼斑图龟(Graptemys oculifera)94只;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2019)附录Ⅲ(美国)的拟鳄龟(Chelydra serpentina)47只。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除持有特许进出口证明书外,以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海关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皇岗海关查获出境动物一批,其中龟203只为濒危动物》)

编辑 编辑-张玉洁(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党毅浩,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吴德群 实习生 陈艺晴 通讯员 金路 李青 朱崧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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